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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对稔平半岛旅馆业秩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一年半

日租房不得有“旅馆、宾馆、酒店”字样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5年07月18日        版次:HA05    作者:郭秋成

  惠东从6月下旬起对稔平半岛旅馆业秩序开展专项整治。

  南都讯 为进一步规范惠东县稔平半岛旅馆业秩序管理,惠东县决定从2025年6月下旬起至2026年12月下旬,对稔平半岛旅馆业秩序开展专项整治。对经营条件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主体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涉旅安全风险隐患,着力夯实常态化长效化工作基础,着力健全完善新业态行业管理规范,着力提升消费者安全感满意度,营造更加平安稳定的旅游市场环境。

  整治将持续一年半 

  根据《惠东县稔平半岛旅馆业秩序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整治工作从2025年6月下旬开始,持续到2026年12月下旬,将对接待旅客住宿的经营主体进行整治,整治对象具体分为旅馆业、民宿、租赁房屋三大类。

  旅馆业是指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等;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公寓参照旅馆业进行规范管理。

  民宿是指城镇和村民利用自己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住宅或者其他条件开办的,民宿主人参与接待,为旅游者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景观、特色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民宿的经营规模:单幢建筑的客房数量应当不超过14间(套),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民宿建筑需符合国家房屋质量安全标准,改建时不得破坏主体和承重结构,需进行安全鉴定。

  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的以盈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未达到旅馆业整治要求的公寓要以租赁房屋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逾期不改将予以处罚  

  《整治方案》提出,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标本兼治。压实县直有关部门和稔平半岛相关镇政府(含度假区管委会,下同)监管责任,平稳有序开展规范旅馆业秩序管理工作。

  其中,2025年7月至2026年12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对照整治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县直有关部门和稔平半岛相关镇政府将扎实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要明确整改目标、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按期整改到位;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整改后,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整改不到位、不彻底。

  对达到整治要求的旅馆业,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卫健局给予办理相关证照,并依法进行监管。未达到整治要求的旅馆业、民宿、租赁房屋,对照上述要求自行整改,完善设施设备,加强规范管理,整改期限为三个月。相关部门、镇政府要督促使用非商业用途房屋的经营主体依法办理住改商手续。  

  各牵头单位分工明细  

  南都记者观察,该整治方案分工明细,具体事务有具体部门牵头负责。

  开展价格与广告宣传检查,督促经营主体在经营场所服务前台及网络订房平台对所有房型进行明码标价,并向消费者明示各项服务规则;依法发布广告,不得虚假宣传。对存在照址不一致、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主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查处。

  对于须取得但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开展经营的主体,督促其依法申请办理,并按照《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对租赁房屋按照《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对未达到治安整治要求的经营主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查处。

  对未达消防整治要求的经营主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查处。对未达到卫生整治要求的经营主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查处。

  民宿登记核查由县文广旅体局牵头。房屋租赁备案检查及小区物业安全检查由县住建局牵头。

  整改要求

  前台和网络订房平台要对所有房型明码标价  

  旅馆业、民宿和租赁房屋需达到一定的治安、消防和卫生要求。

  根据整改要求,整治对象均需向县市场监管局申请办理并取得《营业执照》,如实登记经营场所地址;在经营场所服务前台及网络订房平台依法公示《营业执照》;在经营场所服务前台及网络订房平台对所有房型进行明码标价,并向消费者明示各项服务规则;依法发布广告,不得虚假宣传。

  其中,租赁房屋经营者以小时、天数为租期出租房屋的,需要在经营范围内标明“住房租赁”,名称中不得有“旅馆、宾馆、酒店”等字样。

  此外,租赁房屋还需要登记备案。按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所有人如将房屋委托给管理方(酒店管理公司、租赁服务中心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与管理方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县住建局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旅馆业需安装监控、防盗等设施  

  整治对象各需要达到一定的治安要求,其中,旅馆业最严,整治对象需设置服务台、电梯、出入通道、安全出口,房间标明房号,安装监控、防盗等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安全保卫人员;需要向县公安局申请办理并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按照《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需严格执行消防要求  

  整治对象还需要严格执行消防要求,其中,旅馆业经营使用的房屋需经属地镇(度假区)政府证明为合法建筑,同意申报后,向县消防救援大队申请办理并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场所平面布局、安全疏散及消防设施设备等基本条件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消防技术标准,按照《稔平半岛消防安全管理指引》进行规范管理。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郭秋成 实习生 刘权兴 通讯员 叶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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