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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买口罩?当心,珠海多人被骗

珠海警方抓获多名诈骗嫌疑人,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一批哄抬价格案件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2月13日        版次:ZA06    作者:王靖豪

珠海市场监管部门对经营主体进行检查。

珠海公安抓抓获涉嫌“口罩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行动

日前,南都记者从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随着目前口罩等医疗防护用具紧缺,一些不法分子借此机会,编造虚假信息,实施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还有一些市场经营主体,对口罩加价数倍进行销售。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通报了多起此类行为,并且提出相关预防措施,提醒广大市民谨防受骗。

警方行动

警方查处多起朋友圈买口罩被骗案件

为全面提高依法防控能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珠海警方按照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要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涉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售卖医用口罩为幌子诈骗7000元

1月31日,事主小陆(化名)到拱北口岸派出所报案称,1月30日22时,她在某社交软件看到有人以每个2元的价格售卖医用口罩的信息,急于购买口罩防护的小陆便添加了对方为好友,并转账1230元作为定金给对方,双方约定1月31日15时30分在珠海城轨站附近便利店见面交货。

1月31日,小陆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一直未能见到对方,随后小陆发现,她还被对方“拉黑”了,这才意识到被骗。

接报后,拱北警方随即展开调查,通过串案,发现嫌疑人1月31日以同样的手法还诈骗了珠海香洲的何小姐5800元,经拱北警方反复研判分析,最终锁定嫌疑人。

2月3日14时,办案民警在珠海市香洲区拱北某小区将诈骗嫌疑人张某某(男,30岁,无业)抓获,现场查获涉嫌作案的手机1台。经讯问,嫌疑人张某某对其实施诈骗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张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造售卖口罩虚假信息诱骗网友

2月7日,珠海金湾警方宣布快速破获一宗“口罩”诈骗案件。2月4日,金湾公安分局三灶派出所接到受害人郑某某报案称,其于2月1日在向微信网友购买口罩时被骗,涉案金额8000元。

据介绍,嫌疑人在网上故意编造“自己售卖医用口罩”的虚假信息,诱骗微信网友下单,在收取货款后迅速将“买家”账号拉黑。金湾分局接报后,专案组民警迅速锁定柳某(男,27岁,重庆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并查明其落脚点。

2月6日16时许,分局刑侦大队、三灶派出所民警驱车赶往嫌疑人落脚点实施抓捕,几经辗转,民警最终在中山市坦洲镇将嫌疑人柳某抓获,同时查获作案手机1台、电话卡2张。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柳某如实交代了其趁当前疫情防护物品紧缺之机,在某微信群内发布虚假信息,以“卖口罩”为由骗取他人钱财。目前,犯罪嫌疑人柳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诈骗买家13580元口罩款后失联

日前,珠海斗门警方发布通报,快速破获了一宗涉疫情诈骗案。2月5日,事主严某到白蕉派出所报案,称其于2月3日在斗门区白蕉镇某小区看手机微信时,见到朋友圈有人以微信昵称为“Mr_law”在卖口罩,严某随即联系对方并要向对方购买1万只口罩,每只约1.4元,总价为13580元。

两人谈好后,严某于2月3日晚上和4日下午,先后分五次从微信上转账给对方共计13580元,对方收到钱后失联,严某怀疑被骗,于2月5日15时许到派出所报案。

接报后,珠海斗门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依托大数据系统,准确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身份和活动轨迹。

2月6日上午,前往阳江市开展抓捕行动,成功在阳江市海陵岛下桥村路口将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抓获,查扣涉案手机一部。

经初步突审,嫌疑人已供述疫情期间利用卖口罩诈骗作案的犯罪事实。目前将嫌疑人押回白蕉派出所作进一步审查。

市场监管局行动

口罩进价1.5元卖到15元 涉哄抬物价被立案查处

南都记者从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珠海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及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迅速查办一批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

日前,根据现阶段查处情况,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并提醒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严格依法经营。

通报案件包括哄抬价格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涉嫌销售的商品包括猪肉、大白菜、口罩、保健品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用品,均已立案调查。

高价销售口罩、不明码标价被查

1月23日,珠海香洲市场部门接到投诉举报,珠海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珠海莲花山药店哄抬口罩价格。经查,该店现场没有医用口罩销售,但有泰邦牌日常防护口罩(5只装)、泰邦牌雾霾防护口罩(1只装)销售,上述两种口罩没有明码标价,现场陆续有客人购买。

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店工作人员必须明码标价后方可销售。工作人员表示:日常防护口罩30元/包,雾霾防护口罩40元/包。该批口罩没有通过收银系统收费,现场以手机微信支付形式收费,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该批口罩的进货凭证。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

1月31日,珠海斗门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投诉,对斗门区城南白藤一路西富豪花园61号铺的斗门区白藤泰康堂药房进行检查,该药店医保销售系统中显示南昌卫材生产的一次性防护口罩,2020年1月5-6日进货价1.55元、销售价5元,2020年1月21日进货价1.6元、销售价15元。当事人行为涉嫌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

1月31日,珠海香洲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举报,对位于珠海市侨光路371号商铺的益街坊大药房进行检查。在该药房电脑销售明细记录中显示,1月26日前销售过口罩,进货价1元,销售价3.5元。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

1月30日,珠海斗门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井岸镇丽康药房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药店“仁和益气养血口服液”(规格:10毫升*12支,产品批号:190602)和“正山庄河参”(规格:40支,生产批号:ZSE-180501)没有标价标签或其他价格信息标示。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

档口涉嫌哄抬菜价被立案调查

1月29日,珠海金湾市场监管部门接到市民投诉,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1月27-28日经营的大白菜售价在4.98-6.98元/斤之间,比春节前0.98元/斤明显偏高。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行为,已立案调查。

1月30日,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位于珠海市夏湾路208号夏湾市场二楼A区36、37号杨喜深蔬菜档进行检查。该蔬菜档通过美团销售猪肉,2020年1月26日销售土猪排骨250g+赠送红萝卜1根2份,收取179.8元;2020年1月28日一取消单中显示:(新鲜)肋排骨(约500g斩小块)×1,收取199.9元;2020年1月30日销售(土猪)肋排骨(约300g斩小块),收取69.9元;该蔬菜档未能提供上述排骨进货单据。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

采写:南都记者 王靖豪 实习生 洪晓可 通讯员 张军 曾书琼 刘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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