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十五条》在融资、用工、租金成本等方面惠及105万个体工商户
穗新政力挺餐饮、住宿、旅游、商贸、交通等行业

一号楼工作室出品
2月7日上午,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广州市新闻发布厅举行暖企政策系列新闻发布会。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负责人发布《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过程中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广州市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广州市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的实施意见》。
可直接为企业减负72亿元
根据发布会,2月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第15届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过程中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以下简称“《中小微企业十五条》”)。市工信局副局长张宏伟现场表示,《中小微企业十五条》具有覆盖更广、措施更全、施策更准、惠企更多四个特点,其扶持对象不仅包括中小微企业,还包括全市105万户个体工商户,涵盖了餐饮、商贸、交通等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企业和个体户。
市工信局副局长张宏伟现场表示,关于具体实惠,《中小微企业十五条》针对疫情,在融资、用工、租金成本等方面的出台措施可直接为企业减负72亿元,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效应,发动全社会力量为企业减负,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一是国有物业减免租金约6亿元,二是社保为企业减负50亿元,预计2020年,失业、工伤保险将分别为企业减负约4.12亿元和6.35亿元。三是市属银行让利16.5亿元。2020年,广州银行、广州农商行计划新增中小微企业贷款570亿元,比去年同期利率整体下调幅度不低于10%。
据悉,《中小微企业十五条》有效期至2020年底。政策的各项配套措施和工作指引将抓紧出台,部分政策已经在实施。
鼓励银行贷款利率降低10%以上
在保融资方面,《中小微企业十五条》提出确保信贷余额和户数不下降。要求各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上半年小微企业、个人经营性信贷余额和户数不低于2019年同期。
确保融资成本有所降低。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住宿、旅游、商贸、交通等行业,鼓励银行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降低10%以上,确保2020年上半年小微企业和个人经营性贷款融资成本低于2019年同期。
综合运用金融支持工具。市、区两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应取消反担保要求,对受影响的企业担保费率较去年同期水平下调1个百分点,市融资再担保公司取消再担保收费。
企业社保可申请延期缴费
在降成本方面,缓缴社会保险费。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申请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其间不加收滞纳金。
实施援企稳岗政策。阶段性调整我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至2020年12月底,原缴费系数为0.6的下调为0.4,原缴费系数为0.8的下调为0.6。继续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对符合不裁员少裁员等条件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降低房租成本。对承租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用于线下商业实体店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减免2020年2月份和3月份物业租金。鼓励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业主单位和运营单位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对执行情况好的予以奖励和支持。
此外,减免企业税费。因受疫情影响,企业发生重大损失,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且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统筹安排5亿元财政奖励
《中小微企业十五条》提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各项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涉企财政补贴拨付,对疫情防控重要物资保障企业、生活必需品保障企业的贷款予以贴息,提前复工复产的予以奖励,通过购置生产设备及车间改造升级辅助设备的技术改造予以资金支持。
开展暖企行动。市、区、镇(街)领导班子和各部门深入企业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失信行为的企业,经有关当事方认可,可暂不列入联合惩戒名单。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为其免费开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对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纠纷等开展专项法律服务。
加强激励引导。市财政统筹安排5亿元,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保障中小微企业运转工作中的金融机构和各类企业给予财政奖励,并予以通报表扬。
采写:
南都记者 张伊欣 冯芸清
通讯员 穗工信宣 穗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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