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李文亮”商标,是对公众情感的冒犯
短评
李文亮这样一位被钟南山视为英雄的医生,在2月7日逝世当天,长沙的一家公司竟将“李文亮”“文亮”等申请商标注册。据媒体报道,长沙一家公司申请了4个商标,其中3个名称为“李文亮”,另一个为“文亮”,类别涉及方便食品、医药、医疗器械。值得注意的是,类似做法在其他地方也有出现,最近“火神山”“雷神山”同样被一些公司申请商标注册。当然主管部门给出的答案是一样的:将其作为商标使用或者注册,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依法应予驳回。
针对这种抢注商标的行为,网友纷纷评论:“这是吃人血馒头!”“毫无底线、无耻至极!”2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称,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严厉打击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维护商标注册申请秩序,营造共抗疫情的良好氛围。
进入互联网社会后,各种创意层出不穷,但将“李文亮”抢注为商标,这样的“蹭热点”恐怕鲜有人敢尝试。毕竟,所谓“人血馒头”,大概指的就是类似这种做法。如今这样的事竟然发生了,这让人不禁发问,在李文亮去世当天这家公司如此急不可耐地抢注商标,他们到底图的是什么?
生而为人,“情”是人类最基本的生理性反应。人们为他人的快乐而欢笑,为他人的悲伤而流泪,这种感知他人并理解他人的社会性反应,就是使个体之间相互理解、得以联结的纽带。但这只是大部分人的反应,总有人不走寻常路。当人们沉浸在李文亮医生去世的伤痛中,“聪明的”大脑突然闪过一个抢注商标的念头,并将其付诸实施,如今这种做法被曝光,很多知道李文亮的人,恐怕都会感到错愕和不解,当然更多的是悲愤。
公序良俗是社会演变过程中维系社会秩序最基本的理。正因为人们共同认可某些基本的道理才形成了伦理道德规范,让人们在面对可能带来利益时克制自己。抢注“李文亮”作为商标看似可以让自家企业的品牌知名度迅速提升,或是在回购品牌时获得巨额收益。但殊不知伦理道德是一条“公理”,吃逝者的“人血馒头”不仅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也得不到公众的理解,失了现在,也丢了未来。
遵守法律是在社会生存的基本“法则”。即便个人或企业可以豁去脸面抢注商标,但实际上并非只要提出申请就一定能够得到国家商标局的支持。从法律上说,无论是《商标法》又或是《规范商标注册申请行为若干规定》,两部法规均对商标注册做出了相关限定。例如《商标法》第十条第八款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三条的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
抢注商标本是正常现象,但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法律对商标注册有着非常具体的规定,抢注“李文亮”商标注册这样的做法引发巨大的争议,这对那些有着商标抢注意识的人或企业无疑是一种提醒。挑战公众的感情不仅得不到预期的利益,相反恐怕只会得不偿失。其实背后的道理并不复杂,理解法律只是其一,更重要的是读懂世道人心,商标的禁区在哪,这是一个法律问题,未必人人都懂.但李文亮于国人而言意味着什么,涉及什么样的情感,大凡知道这一段“战疫”经历的人,显然并不难体谅,企业胆敢冒犯,被骂也就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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