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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输入病例治疗费用问题宜尽快明确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南都社论 03-16 02:00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境外输入成为防控重点,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境外输入的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就诊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目前,北京和上海都就这个问题作出了回应。

实际上,关于作为中国公民的新冠肺炎患者治疗费用问题,在1月底开始就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明确完全由财政兜底。1月2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公告,对确诊的新冠肺炎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也都全部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截至2月6日,财政部已经出台了十余条财税支持措施,明确了确诊患者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实现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疑似患者的中央和地方支付比例没有确定,中央视情况补助。至于在各发热门诊留观的病人,门诊费也是由财政买单。也就是说,根据现行法规和政策,从门诊留观到住院治疗,无论是疑似患者还是确诊患者,新冠肺炎患者都是“零自付”的。

法定传染病的治疗费用,在疫情进入全球暴发的情况下,依据各国的医疗体系负荷程度会有不同的做法。目前,部分发达国家对于新冠肺炎患者是实施不分国籍公费治疗的。而输入型病例占据了新增病例主流的新加坡,则于3月10日宣布将政策调整为对确诊了新冠肺炎的外国游客收取治疗费用。

回到中国的情况,前述法规和政策是以患者为“长期在国内生活的中国公民”为前提制定的,目前防控重点既然已经改变,境外输入个案成为防控重点,宜及时出台新的方案,明确就诊费用问题的处理方式,以统一政令。例如,对于出境旅游归国人士、持短期签证在外旅居归国人士、持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籍人士,以及外籍人士,治疗收费标准具体如何,几类人群如何划分,都应当有明确的规定。

由于暂时未有明确说法,而入境人流量特别大、输入型病例排查压力也更大的北京和上海,都明确了本地的做法。京沪对于境外输入病例,都是有医保的“零自付”,没有医保的个人自付,对困难人员视情况采取救助。这个规定的出发点显然是减少当地医疗系统的压力,但相对粗糙,仍有一些细节值得商榷和补充。例如,有人提及未满18岁的留学生可能没有医保,但也应当纳入公费治疗行列。

至于有的地方要求隐瞒症状和旅居史的患者自行付费的做法,虽然获得了不少舆论支持,但并不合理,也违反了相关政策。舆论对于恶意隐瞒者的愤怒来自于朴素的正义感,并不难理解,但对于恶意隐瞒者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也可能遭遇民事索偿,惩罚措施已经比较成熟。将自付治疗费用变为惩罚措施的一种,不仅违反法规和政策,还可能产生别的问题,例如,由于隐瞒的定义并不明确,如果有地方政府出于财政因素考虑而过度放宽隐瞒标准,则可能有患者受屈,同时也增加了经济不宽裕者进一步隐瞒的可能。

疫情在发展,新冠肺炎患者就诊费用的相关法规和政策也应该及时更新。明确费用处理标准,依法依规收费,统一政令,才能消除公众疑虑,让疫情防控取得更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