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已向230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93亿元
三项新举措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部分群众受疫情影响失业甚至生活困难,此时失业保险就发挥了重要作用。4月10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介绍,截至3月底,全国已经向230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93亿元,代缴医疗保险费20亿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亿元,向6.7万名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助4.1亿元。
桂桢表示,为应对疫情的影响,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国务院实施了三项新举措。
首先是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可以将失业保险金发放至法定退休年龄。
其次是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2020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旧没有就业以及不符合法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最后,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今年3月到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和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双倍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申请失业保险金
无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疫情对失业人员办理领金手续也会造成一定影响,如何保障失业人员方便快捷领到失业保险金?桂桢表示,人社部要求放宽申领期限,各地经办机构不得以失业人员超过60日的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
同时,人社部要求减少证明材料。“失业人员可以凭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到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无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失业登记证明。”她强调。
人社部积极推进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目前已经向社会公布了297个城市的网上申领平台,力争4月底之前所有地级市都要实现网上申领。
此外,人社部还要求取消各种附加条件。“各地经办服务机构不得增加失业人员的领金义务,不得附加和捆绑非法定领金条件,同时也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更不能将失业人员的领金情况计入职工档案。”她表示。
找不到工作生活困难
可在临时居住地申请救助
外出务工却受疫情影响找不到工作,进而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员,应该如何申请临时救助?民政部社会救助司一级巡视员伊佩庄表示,民政部要求各地进一步放宽户籍地对申请临时救助的限制。
“如果受疫情影响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的支持,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在临时居住地申请临时救助。”他说。
伊佩庄介绍,为确保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各地县级以上的民政部门都开通了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电话,困难群众可以拨打咨询,或向当地社区干部询问相关办法,也可以直接向乡镇、街道及县级民政部门提交临时救助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