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住宅搬迁费标准拟提高1.5倍 由每户不低于2000元提高至不低于5000元,非住宅征收可调换住宅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05-10 01:20 详见:A05·都市发布 打开南方都市报App,查看更多内容 上一篇:案板上是生计 案板下是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