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亲密关系暴力需要全社会的警觉
日前,一段男子当街殴打女子并试图将其塞进宝马车后备厢的视频引发网络关注,路人拍摄视频并报警求助后,辖区派出所民警联系当事女子,被打女子一度表示“情侣关系,不需报警”。据华商网报道,事发两天后,被打女子在他人陪同下选择报警并接受媒体采访,其表示彼时“不报警”是因为当时正遭受威胁。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发布消息称,对该案将依法调查处理。
一段发生在公共场合针对女性的暴力侵害,硬生生地成了多幕剧,其中还经历了从不报警到报警的波折,这样的剧情“反转”以及在反转中透露出的各种细节着实值得社会各方面反思。
耐人寻味的是,促成从不报警到报警变化的原因,据当事女子的说法,是由于事发后(可能特别是“不报警”的说法经社交平台传播后),一些未经核实的标签化言论,诸如“拜金女”“宝马男”以及“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等说法对当事人造成了伤害,此番当事人出面接受媒体采访澄清“宝马是我的”,客观上倒是促成了本案当事人寻求法律保护的所谓行为“反转”,个中情节不免令人唏嘘。而复盘此前有关“不报警”的因由,应当承认,其中的诸多关键环节并不仅是局限于个案范畴,而对女性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样具有示范和警示价值。
首先,路人偶遇当街施暴,在运用便捷的取证手段固定证据的同时选择为受害人报警求助,是难能可贵的社会义举。特别是据当事女子所言,其此前被当众殴打已4次,却仅有这次有路人通过报警寻求法律的干预和介入。结合事发后的一些遭遇也不难看到,社会对披着所谓“情侣纠纷”、家庭矛盾外衣的暴力侵害往往过度容忍,以事不关己或者“人家的家事”来作为避免介入的理由。此前,美妆博主宇芽被家暴、建三江虐童案等在成为舆论热点之前,都不乏其周遭社会环境对暴力的某种容忍和漠视。
不仅如此,基层治安执法部门在接到类似暴力侵害的求助和报案时,可能也难免受到某些传统观念的影响。以此番当街殴打事件为例,辖区警方在接到报警初期,之所以得出“情侣关系,不需报警”的结论,固然是源于被害人的陈述,但媒体报道显示,警方对路人报案的核实方式,是通过电话“与对方联系”。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应当是办案机关调查核实案情、收集证据的法定要求,客观来说,仅通过电话方式了解当事人的报警求助意愿,很难判断其是否受到威胁、意思表达是否真实。
当事人从“不报警”到选择报警,固然与个别网络情绪化言论的“倒逼”有关,但让其在免于恐惧状态下表达真实意思,应当也是已经介入的执法力量尽可能程序严谨、工作细致的制度初衷。姑且不论被害人报案并非办案机关受理案件、警情的唯一方式,群众检举和扭送同样应当是相关案情线索被调查核实的激活方式。
此番当街殴打即便不涉及刑事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行为也明确有相应的罚则条款。不论是家暴、校园暴力还是所谓情侣间的暴力伤害,执法机关在被偶然性激活后,相关调查程序应当尽可能的严谨、反复求证,而不能轻易终止。“四次被打仅一次有人报警”已经是全社会的尴尬了,万不能再让这微弱的求助被无视所淹没。毕竟上述场景下的暴力侵害,受害人陈述存有颇多不稳定性因素,对其身体状况进行必要的医学查看,包括在物理隔绝威胁情况下的单独询问和当面查证,也应当是执法介入后的基本操作。
在“随手拍”记录下暴力的同时,也请“随手拨”报警求助,基于对文明社会反暴力的基本共识,各方都有责任对一切已经显露出的暴力侵害抱持充分的警惕,不放过任何一点线索。而执法的细致、耐心和严谨,更应当成为公民捍卫人身权利的坚强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