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延误险赚钱,有点像王海知假买假
街谈
南京女子李某因为在数年的时间里持续购买航班延误险获取300万元理赔,被保险公司认为骗保,向警方报案后,李某被警方刑事拘留。此事一经在媒体披露,引起舆论激烈争议,不少网友为李某抱不平,认为这是李某经过精算,合理利用了保险公司的规则,不是骗保,而事实上投保人也有押错的时候,因此大家都应该愿赌服输。
尽管这起案件引起舆论如此关注,但到目前为止,公众对案件情节的了解还是粗线条的,至于警方在通报中说李某“多次伪造航班延误证明等材料,虚构航班延误事实,骗取巨额保险金”,那应该也只是“一面之词”,比如指责李某“伪造航班延误证明材料”,但至少那些航班确实延误了,不然保险公司也不可能乖乖地把理赔资金付出去。只是李某几年来日积月累,获得的保费达到了一个可观的数字,保险公司的利益出现了损失,于是决定给李某以雷霆一击。
值得讨论的是保险公司为什么会觉得在这件事上利益受损?按照传统的保险学理论,保险就是投保者事先为自己可能会遭遇的风险购买一份安全保障,一旦触及投保标的,就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减少经济上的损失。但是,在日常的社会,投保者出意外毕竟是偶发性的,更多的人是平安无事,因此保险公司在收获了大量投保资金后,真正需要承担理赔义务的还是少数,收获总是远远大于支出。大量的投保资金可以沉淀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因此而“日进斗金”,成为让人羡慕的高薪企业,前几年某保险公司一位董事长年薪超千万,在社会上也曾轰动一时。
但是,李某的出现却使保险公司感受到了威胁。保险公司推出航班延误险这个项目,据说几年来已经成为很赚钱的品种,但是李某却发现了这个险种的可以利用之处,精心策划了一套操作方案,从而动摇了延误险的价值。假设出现100个像李某这样的人,保险公司就要不断对外派发理赔资金,收获小于支出,这样一来,保险公司就会出现经营危机,董事长的千万年薪,自然也就难以兑现了。因此,保险公司向警方报案,实际上是在为保护自己的利益而战。保险公司可以轻而易举为自己的商业利益贴上高大上的标签,而作为个人的李某,仅在这一点上就已经输定了,因为她的行为,没有半点高大上的特征。
李某的行为到底属于什么性质,如果真是如警方说的“伪造航班延误证明”,并通过此举来骗取保费,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但是,从现有材料来看,她充分遵守了保险公司的规则,按照其规则为自己寻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这其实就是一种市场的生态,市场经济就是充分利用规则,用足规则所产生的边际效益。20多年前,曾经出现过王海知假买假向商家依法索取高额赔偿的事件,也曾引起过巨大的争议,争论的焦点就是王海是不是消费者。但王海是不是消费者,其实在知假买假中不是重要的问题,他就算是为了索取高额赔偿而知假买假,也只是用足了规则的边际效益。
我们当然应该对主动让渡自我利益的人心怀敬意,但对于这种能够积极利用规则所产生的边际效益扩张自我利益的人,也不能轻易否定,因为他们通过自身的努力,在发现规则的不足,推动规则的完善,从而推动市场的发展。比如,即使未来法院按保险公司之愿判李某有罪,保险公司也可以从此事中吸取教训,看到延误险规则中的漏洞并及时修改。如果以为扳倒了李某就万事大吉,一切照旧,那么在未来,完全可能会出现更多的李某挑战保险公司。 □周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