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瓜多尔产冻虾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
海关总署称涉事样本来自该国3家企业,专家研判认为不代表具有传染性

在7月10日下午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毕克新通报,7月3日,大连海关和厦门海关在来自南美的冻鲜食品外包装上检出了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专家研判认为,检出结果不代表具有传染性,但反映出相关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6个样本涉3家厄瓜多尔企业
据悉,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入的风险,全国海关对进口冷链食品开展了新冠病毒风险监测。到7月9日24时,全国海关共抽样检测样本227934个,其中产品样本43964个,内外包装样本147568个,环境样本36402个。
在上述样本中,7月3日,大连海关从装载厄瓜多尔Industrial Pesquera Santa Priscila S.A(注册编号24887)生产的冻南美白虾集装箱内壁一个样本中、从厄瓜多尔Empacreci S.A(注册编号681)生产的冻南美白虾的3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此外,同日,厦门海关从厄瓜多尔Empacadora Del Pacifico Sociedad Anonima Edpacif S.A(注册编号654)生产的冻南美白虾的两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上述企业的冻南美白虾虾体和内包装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其他227928个样本检测全部为阴性。
对暂扣货物退货、销毁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毕克新通报,对检出阳性的样本,经核酸序列分析并经专家研判,检测结果提示厄瓜多尔3家企业产品的集装箱环境、货物外包装存在被新冠病毒污染风险。
据介绍,专家研判认为,检出结果不代表具有传染性,但反映出相关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为保护消费者健康,海关总署决定,自即日起暂停厄瓜多尔上述3家企业在华注册资格,暂停上述3家企业产品的进口,对暂扣的货物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理措施。
已请厄瓜多尔方面进行调查
海关总署已将有关情况通报厄政府主管部门,请其就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并尽快向中方反馈。同时请其进一步加强对输华食品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共同制定发布的《新冠肺炎与食品安全:对食品企业指南》,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生产、加工、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管理和员工防护,保证输华食品安全。
毕克新表示,下一步,海关总署将进一步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源头管控,严格口岸检验检疫,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
反应
市场监管总局:
督促相关国内经销商
停售、下架、召回、处置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副司长党倩英表示,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进口食品的质量安全,与海关总署建立了密切的分工协作机制和信息通报机制。
对于海关进口食品抽检发现的问题和通报的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督促国内经销商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该停售的停售,该下架的下架,该召回的召回,该处置的处置。
党倩英表示,对于在国内市场销售的食品,无论是在国内生产的还是从国外进口的,都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严格监管。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国内市场销售的进口食品,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为99.25%,质量安全总体稳定。抽检不合格率为0.75%,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农兽药残留超标和质量指标不达标。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处置,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
采写:南都记者 吴斌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