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要全面自查
防止家长代劳等造假行为,明确任何竞赛奖项均不作为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加分依据
南都讯 近期因多个获奖作品受质疑,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引发热议。7月20日,教育部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各竞赛主办单位全面开展一次自查,对以往获奖项目的真实性、独创性进行复核。坚决避免参赛项目明显不符合学生认知能力现象的发生,坚决防止由家长或其他人代劳等参赛造假行为。同时明确,任何竞赛奖项均不作为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加分依据。
“神童”获全国性奖项被撤销
家长“过度参与编撰”
7月12日,云南小学生陈某石在2019年第34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荣获小学组三等奖的项目《C10orf6在结直肠癌发生发展中的功能与机制研究》在网上引发热议,在被称为“神童”之后,有网友质疑此项目科研水平远超出小学生认知,并呼吁对此严查。
7月15日,第34届云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发布此事的调查和处理结果情况通报,决定撤销该项目省级一等奖奖项。评审委员会专家组认定:项目研究报告的专业程度超出了作者认知水平和写作能力,项目研究报告不可能由作者本人独立撰写,大赛组委会根据评委会建议,决定撤消该项目第34届云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小学组)一等奖奖项,收回奖牌和证书。
当晚,涉事学生父亲陈勇彬也在科学网发表情况声明称,儿子根据自身科研兴趣选择了本课题,在多人指导下亲自实验操作,获得主要实验数据。他表示,在项目申报过程中,自己过度参与了项目书文本材料的编撰过程,并且申请上交该项目获得的奖项,尊重和服从大赛组委会对该项目奖项的处理意见。
7月16日,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组对云南省竞赛组委会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复核,根据大赛规则,决定撤销该项目第34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收回奖牌和证书。
此事之后,武汉两名小学生研究茶多酚抗肿瘤获奖的消息再次受到社会关注。7月17日,武汉科协官网发布情况声明称,经初步核实,获奖作品《茶多酚的抗肿瘤实验研究》为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小学学生李某怡和李某卿完成的对比实验观察报告。
不过,此类事件的接连曝光后也引发了舆论热议,有网友呼吁对此类赛事的评价标准及公平性问题进行调查和监督。
教育部发文要求
各竞赛主办单位全面开展自查
为规范个别竞赛在组织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坚持素质教育导向,切实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规范竞赛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竞赛主办单位要全面开展一次自查,对以往获奖项目的真实性、独创性进行复核。“要坚决避免参赛项目明显不符合学生认知能力现象的发生,坚决防止由家长或其他人代劳等参赛造假行为。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必须坚持公益性,做到‘零收费’。”教育部称。
南都记者关注到,此次《通知》明确,任何竞赛奖项均不作为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加分依据。各地要继续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幼升小、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得将任何竞赛奖项作为升学依据。要继续对本地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加分项目进行清理和规范,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情况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加分依据。
据公开报道,上文提到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曾是多所高校自主招生的加分项目,2013年以前在高考招生时,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者还可以获得直接保送资格。
此次《通知》还强调,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审核通过的竞赛的管理,严肃查处竞赛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或者经警告、提醒仍不改正的,将从竞赛名单中移除,并不再受理举办单位举办竞赛的申请。各省(区、市)要加强对在省域内落地的全国性竞赛的管理,同时加强对省级竞赛的管理。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禁止违背学术诚信要求的行为。同时还要加强对竞赛管理政策的宣传,让中小学师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掌握全国和本省份竞赛名单,引导中小学师生和家长主动抵制名单外的违规竞赛活动,发现线索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秩序。
根据教育部7月1日公示的名单,2020-2021学年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共有35项,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不在名单内。
采写:南都记者 吴单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