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风作浪的无良搬家公司,推波助澜的网络竞价排名
短评
搬家前谈妥的搬家费,搬家后却被坐地涨价至数万元,日前,一家名为“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的机构在为某公众人物搬家时采取了类似手段而被曝光,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据媒体报道,涉事搬家公司将百度、58同城等资讯类网站的竞价排名作为公司的重要获客渠道,在隐瞒真实收费标准的情况下获取订单,并在后续执行过程中坐地起价、挑起纠纷。
又是网络竞价排名!在媒体梳理出的搬家公司乱象中,已经饱受诟病的搜索引擎竞价排名模式再次若隐若现。尽管具体到特定的搬家合同纠纷,涉事搬家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刻意隐瞒收费名目甚至“现场工人使用各种方法督促付费”的情况,也需要就事论事的调查与处理,但在将消费者引入各种草台搬家公司收费套路的过程中,搜索引擎所扮演的角色显然也并不光彩,有必要对照国家有关部门对互联网搜索服务的具体管理规范做通盘性的严格审视。
于消费者而言,对类似事件最应该汲取的教训,首先是对互联网信息、特别是搜索引擎本身要客观看待:通过搜索引擎找到的信息,不一定是信息检索系统的客观呈现,而可能带有更多商业推广的性质。特别是对已经被国家法律所明确要求必须在显著位置予以明示的各类推广信息,做到不轻信应当成为消费者的自保共识。
一家成立不久的中小型企业,却极度夸张其历史、规模,甚至官网的不少营销细节还存在高度模仿、盗用其他企业信息的行为,但就是这样一家在搬家行业可能并不入流的公司,却可能因为在搜索引擎的重金投入而俨然成为行业翘楚。被搜索引擎导流而来的消费者,为涉事企业并不合规的虚假宣传所误导,进而不可避免地陷入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在《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中,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提供付费搜索信息服务,被要求“应当依法查验客户有关资质”,尽管一直有观点认为对搜索引擎赋予太多核查义务并不现实,其更多是技术和平台提供方,而并不存储和发布特定信息,但对通过竞价排名进行商业推广的企业用户进行必要的资质查验,对借助搜索引擎进行传播的企业推广内容进行基本的真实性确认,更多应被视为对竞价排名这种新兴商业广告形式履行法定的广告内容审核义务。
因为“魏则西事件”而引发全社会热议的竞价排名机制,必须有更彻底、更全面的纠正,而不能用是否出了人命来判断和划定竞价排名模式的整改范畴。2016年5月,国家网信办会同多部门对在“魏则西事件”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予以调查,除了明确提出对医疗类商业推广服务的整顿要求,还对竞价排名机制给出了全面的整改意见。此番媒体报道的搬家公司乱象中,在搜索引擎继续奏效的竞价排名机制,是否真的做到了“以信誉度为主要权重”,而不再是“以给钱多少为排位标准”?彼时国家有关部门对搜索平台的督促有否真的落实到位?看似普通的消费纠纷,也可以成为行业整顿的一个切入点。
在消费者遭遇特定欺诈的过程中,欺诈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自当要有严苛的执法惩办,而搜索引擎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因为竞价排名机制而异化、扭曲的行业公共性,同样也需要国家层面的明确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