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提倡奋斗,前提是要尊重员工权益
街谈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四川的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让员工自愿签署《奋斗者自愿申请书》,做“公司奋斗者”。该公司人事部门发布的文件中写道,“公司奋斗者”需自愿加班,放弃带薪休假,放弃加班费,自己能力不足时接受公司淘汰,并承诺不与公司产生法律纠纷。
这份申请书上写着:“公司转型升级和快速发展,要靠集体的奋斗;个人的成长发展,和公司一样,也要靠个人的奋斗。我愿意通过不懈的奋斗,追逐人生理想,实现人生价值,成就自己的事业!”真是一碗好鸡汤。可是这碗鸡汤,又有几人敢一饮而尽?这哪是什么“自愿申请书”,分明是一份“卖身契”,真要饮了这碗毒鸡汤,只怕最后连骨头都不剩下。
不管时代如何变迁,奋斗永远都是最可珍贵的品质。这份“奋斗者协议”之所以让人忐忑不安,如芒刺背,其关键就在于举着奋斗的旗帜反对奋斗,背离了奋斗的精神实质。
强调奋斗精神,与尊重员工权益并不矛盾,所有把其对立起来的做法,都是一种“耍流氓”。美好的事业才是值得奋斗的事业,而在奋斗的过程中虽然离不开奉献和担当,但并不是去挤压员工的权益,牺牲员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像这家公司,要求员工“放弃带薪休假,放弃加班费,自己能力不足时接受公司淘汰”,从根本上讲已经违背了法律法规,从中也看不到任何一点对员工的尊重。有着这样的想法和做法,也很难形成真正的奋斗文化。
现实中,那些真正能够形成奋斗文化的企业,无不在价值观上体现了对员工的尊重。这些企业,并不会单纯地强调员工的奉献与牺牲,而是在尽其可能情况下,总是把员工放在手心,尽力地为员工创造更好的环境和生活。换句话讲,一个真正值得员工奋斗的企业,绝不会打压员工的权益,挤压员工的空间,更不会把劳动法放在一边。或许这家企业通过各种办法,让员工签下了“奋斗者协议”,但很难相信会形成奋斗文化。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鸡汤文化”在企业界流行起来,很多企业都成了“鸡汤加工厂”。但我们看到,从来没有一家企业单靠卖“鸡汤”就能成功的。这份“奋斗者协议”,不禁让人想到了一些互联网企业宣扬的工作文化。但有些互联网企业的“鸡汤”,还是有一定营养的,往往都开出了让人羡慕的薪水,而且有着不错的发展前景。可即便这样,其高强度的工作模式,依然遭到了社会热议与员工非议。不知四川这家企业,何来的底气端出这样一碗鸡汤?
员工与企业是命运共同体关系。正所谓“锅里有了碗里才有”,但对于锅来讲,千万不能把“锅满”建立在“碗空”的基础上,不能无视员工的基本权益。一家真正崇尚奋斗文化的企业,反而会把员工当成“手心里的宝”,让员工感受到命运共同体的关系,愿意为共同的前途和命运努力打拼。
美丽的事业才值得奋斗,美好的环境有利于奋斗,而“奋斗者协议”恰恰侮辱了奋斗。“美好的环境”,并不是说工作轻松,也不等同于高收入,而是要让员工感受到尊重,感受到企业的诚意。试问,签下这份协议的员工,又有多少人会生出奋斗之心?“奋斗者协议”真像一碗热气腾腾的鸡汤,可鸡汤太多太油,容易消化不良,产生副作用。 □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