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体验,请使用竖屏浏览

处方药网售拟开闸,但不能用电商思维来对待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罗志华 11-14 01:50

  来论

沉寂一段时间的网售处方药再起波澜。近日,国家药监局就《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南都记者从相关条文中注意到,业界关注网售处方药方面,征求意见稿对其作出了界定。这就意味着,药品相关经营企业以及第三方平台在网售处方药时,只要确保电子处方系真实有效,且经过审核,可对患者通过互联网形式出售处方药。

互联网已成为民众购买商品与服务的主渠道,而药品尤其是处方药作为必需品,却不能网购,给民众看病寻药带来了诸多不便,正因如此,近年来希望网售处方药解禁的社会呼声越来越高。尤其在今年疫情流行期间,很多患者因不能及时到医院就诊,导致互联网诊疗迎来井喷式发展,但处方药如何经由互联网渠道送到患者手中,仍是一道难题,部分慢性病患者因此面临断药的风险,处方药不能经由互联网销售的弊端更加凸显。

处方药不能网售,远程诊疗实质上只能是远程指导,医生在诊疗过程中也感到诸多不便。2018年,《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等三个重要文件发布,很多医生为互联网诊疗将从此走向规范和成熟而感到欣喜,可一旦涉及到用药时,就会为进一步实施诊疗而犯愁。网售处方药尽快解禁,已成为医疗系统共同的期待。

但便捷与风险往往如影随形,要想通过网售处方药获得便捷,首先就得正视并化解风险。网售处方药面临的风险和需要厘清的关系较多,讨论多了有时让人理不清头绪。在笔者看来,化繁为简,网售处方药最需要把控好的,是药品和医疗、药品和医保这两组关系。

从药品和医疗的关系来看,要始终秉持药为医服务的思想。网售处方药的很多乱象,都与药品脱离了医疗、把药品看得比医疗重要有关。比如,处方药在网上搞满减促销、搭配销售等,是眼里有药无医的体现;在网上接单之后,替顾客找处方,是颠倒了两者的次序、让医疗为药品服务的做法。此外,卖药成为一次性买卖,也是孤立地看待了药品,没有把药品当成医疗的组成部分。处方药是为医疗服务的,不能简单用电商思维来对待这种新事物。有了医疗才会有处方,有了处方才有处方药,处方药不能脱离医疗存在。这些在实体医疗机构得到坚守的底线,若能在网上也得到坚守,那么,网售处方药的很多乱象将不难治理。

从药品和医保的关系来看,医保的监管优势要加以挖掘,监管责任应得到凸显。前不久,国家医保局明确,“互联网+”医保支付将采取线上、线下一致的报销政策,这就意味着,网售处方药可以获得与线下同等的报销待遇。既然如此,医保对线下处方药的很多监管方式,如限制单次药量、处方智能审核等,都应照搬到线上,形成互联网版本。不仅如此,由于互联网具备隐匿性和跨区域等特点,给处方监管带来更大的难度,医保监管线上处方药要有更特殊的方法,比如针对来自不同医疗机构的线上处方,要在信息互通的基础上进行关联审核,确保不出现多开、重开药品等现象。

互联网已成为诊疗的重要渠道,而处方药的全面加入,将使互联网诊疗告别“有医无药”的历史,医生在网上创业,将不再陷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窘境。对于患者而言,互联网将因此具备提供完整诊疗过程的能力,不仅在家门口看名医不再是难事,而且处方药中间流通环节减少,电商省钱的优势,也将在药价上得以体现。  罗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