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打工人加班,老板要展示善意和诚意
街谈
近日,一则某公司程序员因休假时间有意“失联”而遭开除并引发劳务纠纷的新闻引发热议。该程序员在2019年春节假期期间,拒绝了公司让其携带电脑回家工作的要求,因而遭公司列出“几桩罪”而开除。该员工认为自己是正当休假,所有休假流程符合手续,于是申请劳动仲裁。经仲裁,这名程序员获赔19.4万元。公司不服,又将其告上法庭。经审议,上海浦东法院认定劳动者的行为并未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
这其实是个很简单的案子,道理都摆在明面上。员工既然休假,就有权利不带电脑回家加班。在家还要工作那叫什么休假呢?公司不是变相剥夺他的休假权利吗?从新闻上看,双方的态度都很生硬:一方生硬地要求、一方生硬地拒绝。
有些网友觉得这名员工过分了,工作也是一种责任,春节防止客户有突发需求,带电脑回家很正常,作为一个程序员,连电脑都不愿意带,是不是缺乏职业道德呢?而且还“失联”,认为自己休假可以不工作,拒绝加班是天经地义的,和公司算得这么清。
员工和公司这么不合拍,不“急公司之所急”,实际上是因为双方不在一个频道上,平时缺乏温和、友善及互相尊重的沟通。
情感和态度是双向的。这个员工的行为必然和公司平时对待他的方式有关系。如果公司平时就居高临下、老板味十足,不带感情对待他,他必然也会自觉地把自己放在纯粹打工人的位置上不带感情地打工。所以,休假时加班?免谈。
其实,打工人虽为谋生而来,也是有感情的。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有些企业文化营造一种温馨的氛围和工作环境,倡导员工把公司当家,其实目的是哄着员工加班,这当中虽然有让人诟病的996,但起码姿态不一样,至少懂得“利诱”。
而这家公司需要这名程序员加班,大可以态度温和地和他沟通,平等交流,说清楚假期时间应对突发状况即使没在公司也属于加班行为,加班工资怎么算,这些都做到位了,相信那个程序员会带电脑回家的。
很多公司认为既然是员工,那么24小时听命于公司是天经地义。加班是单方面命令,不考虑别人要享受8小时之外的正当权益,更不考虑别人乐不乐意加班,既不尊重人又自大,完全忽略了打工人的感受和个体的尊严。要想员工自愿加班,其实也简单:投入真实情感,把员工当平等的人对待,有商有量,支付能体现诚意的加班费。
这个程序员和公司的劳务纠纷,其实是两败俱伤。程序员虽然得到了劳动补偿,但也许会影响今后的职场发展。而这家公司因为不懂得平等对待员工,尊重打工人,也算花钱买个教训,早知如此,当初不如大方一点给员工付加班费。 □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