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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亮点详解

“直播带货”视频至少保存三年 “零星小额交易”以交易额为参考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徐冰倩 吴灵佳 沈红媛 涂长芳 谢小清 03-17 01:40

[编者按]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南都推出系列专题报道,聚焦民生短板,破解民生难题,关注同老百姓最密切的民生话题,希望帮助消费者纾困解难,并发布消费安全提示。本版关注热点话题直播带货。

市场监管总局15日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昨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负责人表示,作为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的重要部门规章,办法对完善网络交易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净化网络交易空间、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不同平台开设多家网店

交易额合并计算

对于备受外界关注的“零星小额交易”相关的网络经营主体登记问题,《办法》对《电子商务法》规定的“便民劳务”和“零星小额”两类免于登记情形进行了具体界定,即个人通过网络从事保洁、洗涤、缝纫、理发、搬家、配制钥匙、管道疏通、家具家电修理修配等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或者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依法无须进行登记。

另外,同一经营者在同一平台或者不同平台开设多家网店的,各网店交易额合并计算。个人从事的零星小额交易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去年10月的《办法》征求意见稿,此次正式发布的版本删除了“‘零星小额交易’指网络交易经营者年交易不超过52次且年交易额不超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相关细节,而使用“不超过10万元”这一年交易累计额来划定界限。在早前征求意见稿发布之时,就有熟悉《电商法》的相关专家向南都记者表示过,以“平均工资”和“交易额”进行挂钩显然不大合理也不具备可比性。

经营者退出平台身份信息至少保存三年

此外,“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新业态依然是《办法》的重点监管对象。《办法》规定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经营者同时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订单生成、在线支付等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义务。通过上述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平台内经营者的义务。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负责人就《办法》答记者问时解释到,《办法》将当前新业态中最典型的平台性服务,明确归纳为“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订单生成、在线支付”。网络服务提供者同时提供上述服务,就为网络交易提供了全流程的支持,应当依法履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在征求意见稿中只是要求“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利用网络直播开展的网络交易活动提供回看功能”,但在此次正式发布的《办法》中,则明确了直播视频回放的保存时长,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对网络交易活动的直播视频保存时间自直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同样增加了“三年”这个时间节点的还有《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的保存时间自其退出平台之日起不少于三年,之前的征求意见稿中只是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长期保存”。

禁止限制商家自主选择快递物流

对于近年来频频发生的强制“二选一”行为,《办法》规定了平台不得通过搜索降权、下架商品、限制经营、屏蔽店铺、提高服务收费等方式,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利用不正当手段限制其仅在特定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快递物流等交易辅助服务提供者;不得实施其他干涉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的行为。

南都记者发现,和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这一部分增加了关于“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快递物流等交易辅助服务提供者”的规定。

五大举措进一步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平台具有“市场”和“企业”双重属性,在网络交易活动中发挥着独特作用,是实现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关键一环。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强化平台内部治理,对于保护消费者和平台内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推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办法通过五大举措,对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作出了一系列规定:

一是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提交的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并每年两次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经营者身份信息;

二是平台经营者应当显著区分标记已登记和未登记的经营者,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辨认;

三是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经营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对有关违法行为及时处置和报告;

四是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采取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的,应当自决定作出处理措施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有关信息;

五是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管执法活动中的要求,提供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在技术方面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监测工作等。

  投诉者反馈

商品售后方面的问题最多,有投诉者反馈售后客服所述内容与直播间的承诺不一致、直播间推销商品时选择性忽略可能遇到的售后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也备受消费者吐槽,不少在直播间购买珠宝玉石的消费者投诉,自己收到的物品经第三机构鉴定为假货,但商家拒不履行广告界面“假一赔X”的承诺,退货退款也难以进行。

个别主播的虚假宣传让消费者头痛不已,有投诉者反馈,部分直播间以“抽大奖”的形式诱惑消费者观看直播,但抽中奖品后,商家却以各种理由不愿兑现,客服也不愿意正面回复。

客服的服务态度也令不少投诉者心塞。有投诉者称,货品收到后,如果因为各种问题找客服投诉,客服态度便急转直下,极其恶劣,从质疑反馈到诽谤人品,完全无视消费者提出的问题,甚至直接拉黑消费者。

  市场监管总局

六点要求规范直播带货

直播带货怎么规范?市场监管总局在近日组织的行政指导会上,对直播带货平台提出六点要求:

●提高质量意识,筑牢直播经济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做学法守法模范,落实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增强守法合规的自觉性,依法依规规范发展。

●立行立改,各直播带货平台要迅速对直播带货产品质量进行自我对照和全面检查。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和带货主播,要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同时要举一反三,防范其他质量问题发生。

●争创“品质直播”,围绕强化平台内部产品质量管控,建章立制,并发挥信用的惩戒力和约束力,努力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产品和服务。

●建立消费投诉“绿色通道”,及时回应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积极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做好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直播带货作为互联网经济的一种新业态,对活跃市场、促进消费、方便人民群众生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发展中也存在着产品质量不过关、虚假宣传、售后服务差、消费者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等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行政指导会上,相关直播带货平台发布了网络直播商品质量保障自律承诺,提出了保障直播商品质量、积极依法履行直播带货平台责任、规范商品营销宣传、完善直播交易售后保障机制等自律措施,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监督。

  观察

  直播带货再受规范背后: 

曾多次被曝售后难保障 暗藏流量造假

随着网络交易蓬勃发展,“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南都记者长期关注直播带货领域的合规发展。“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新业态再受制度规范背后,南都此前报道,直播带货频繁“翻车”售后难保障问题突出,其中不乏辛巴、李佳琦等头部主播带货被曝出现相关问题,直播带货背后还暗藏着流量造假等问题。

“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新业态再受制度规范背后,直播带货频繁“翻车”售后难保障问题突出。

南都此前报道,2021年1月,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公布2020年度投诉统计分析。据悉,2020年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共受理网络消费投诉111671件,除了传统的网络购物投诉外,直播带货和网络游戏问题反映较为集中。

关于网络直播带货,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质量、销售宣传、售后服务等方面,具体包括商品质量货不对板,甚至销售“三无”、假冒伪劣产品;宣传不实,夸大产品功效,虚假优惠促销,承诺不兑现;售后服务难保障,平台、主播互相推卸责任,消费者找不到售后维权主体;直播数据、销量刷单造假等。

实际上,2020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广电总局纷纷出手整顿虚假宣传、售后不力等营销乱象。其中,2020年11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部署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营销新业态健康发展。

频频出台的直播营销监管新政,也引发了各界对于头部主播们直播带货更严格的关注。

南都此前报道,2020年12月1日,一则“李佳琦店铺虚假宣传被罚款”消息在网上热传。南都记者查询获知,李佳琦持股49%的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曾于去年6月因在名下网店虚假宣传洗发水防脱功能被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罚款一万元。

此外,南都记者还跟踪报道了“辛巴旗下主播所售燕窝被指是糖水”一事。此事在职业打假人王海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的9天后,终于在2020年11月27日晚间迎来辛巴一方的送检结果和最新回应。

辛巴在微博发布《辛有志写给广大网民的一封信》表示道歉,并称涉事“茗挚”燕窝产品在直播间推广销售时,“确实存在夸大宣传,燕窝成分不足每碗2克”。声明提到的赔偿方案显示,辛选直播间售出的全部“茗挚”品牌燕窝产品,将全部召回,并承担退一赔三责任,共需先退赔61983040元。

针对直播带货背后的流量造假现象,南都记者此前调查发现,多家刷单机构向南都记者表示,借助直播带货的势头,急需大量流量的主播们已经不单纯需要“小号粉”、“机刷粉”,还需要“真人粉”。据一位商家向南都记者提供的“引流热门套餐”,“30元=288赞+50转发+20真人评论+2万播放”。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发布,界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定位,明确了各参与方的责任义务。

采写:南都记者 徐冰倩 吴灵佳 沈红媛 涂长芳 谢小清

实习生 黄泓鑫

综合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