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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下发通知,禁止小额贷款公司、非持牌机构对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不得对大学生精准营销 严禁对大学生暴力催收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熊润淼 03-18 01:50

●坚决遏制互联网平台精准“收割”大学生的现象。

●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放贷机构推送引流大学生。

●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审慎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开发针对性、差异化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但需要严格限制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和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总业务规模。

●已发放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督促小贷公司制定整改计划,已放贷款原则上不进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业务,严禁违规新增业务。

3月17日,银保监会、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禁止小额贷款公司、非持牌机构对大学生发放贷款。文件指出,近期,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和科技公司合作等方式进行诱导性营销,发放针对在校大学生的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大学生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侵犯其合法权益,引起恶劣的社会影响。

《通知》加强对大学生放贷的监管,是继《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之后,对互联网贷款下发的新监管规定。

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目标客户群体

为尽快规范整顿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乱象,《通知》以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放贷机构客户营销管理和风险防范要求,加强在校大学生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合理引导网络舆情,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互联网平台精准“收割”大学生的现象,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要加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具体而言,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强贷款客户身份的实质性核验,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放贷机构外包合作机构要加强获客筛选,不得采用虚假、引人误解或者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放贷机构推送引流大学生。

而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审慎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开发针对性、差异化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但需要严格限制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和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总业务规模。

另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合作机构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线上精准营销,在校园内开展的线下营销宣传活动需事先向营销地监管部门报备,并就开展营销活动的具体地点、日期、时间和活动内容提前告知相关教育机构并取得该教育机构的同意,营销活动不得使用欺骗性、引人误解或诱导性宣传等不当方式,诱导大学生申请消费贷款。

不得向第三方机构发送借款学生信息

《通知》强调,要加强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保障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妥善管理大学生基本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机构发送借款学生信息,不得非法泄露、曝光、买卖借款学生信息。

在征信方面,要加强征信信息报送,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将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所有信贷信息及时、完整、准确报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于不同意报送信贷信息的大学生,不得向其发放贷款。

对于贷款管理,《通知》要求,要严格贷前资质审核,实质性审核识别大学生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综合评估大学生征信、收入、税务等信息,全面了解信用状况,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通过电话等合理方式确认第二还款来源身份的真实性,获取具备还款能力的第二还款来源(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其贷款行为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严格把控大学生信贷资质。

此外,要加强贷后管理,确保借贷资金流向符合贷款合同规定;妥善处理逾期贷款,规范催收管理,严禁任何干扰大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暴力催收行为;及时掌握大学生资金流动状况和信用状况变化情况,健全应对预案,确保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整体业务风险可控。

已放贷款不展期,严禁违规新增业务

《通知》要求,各地在前期网贷机构校园贷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纳入整治范畴,综合运用网站监测、资金监测、现场检查、数据分析等各类手段,进一步加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的监督检查和排查力度。同时,加大对非法放贷机构的排查和打击力度。

对于已发放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督促小贷公司制定整改计划,已放贷款原则上不进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业务,严禁违规新增业务。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排查,限期整改违规业务,严格落实风险管理要求。对于排查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情节较重的机构,要严厉处罚、打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明确把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纳入整治监管范围,对一些全国性的互联网小贷公司冲击非常大。”广东小贷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徐北对南都记者表示,不允许精准营销大学生群体,不能诱导大学生申请消费贷款,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和个人征信,贷后不能干扰大学生的正常生活,也有禁止过度消费的监管意图。

为有合理需求大学生

畅通正规校园信贷服务渠道

各高校在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帮扶和管理过程中,需要切实担负起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一是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强化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二是不断完善帮扶救助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解决学生的临时性、紧急性资金需求。三是全面引导在校大学生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与此同时,各高校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一是堵偏门,坚决抵制不良校园网络贷款。各高校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精确打击不良校园网络贷款,维护学生权益。建立实时预警机制,及时以电话、网络、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不良校园网络贷款预警提示信息,筑牢防护网。二是开正门,满足大学生合理的信贷需求。各高校要配合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发手续便捷、利率合理、风险可控的高校助学、培训、创业等金融产品。重视大学生金融服务工作,主动对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有合理需求的大学生畅通正规校园信贷服务渠道,用“良币”驱逐“劣币”,着力净化校园金融市场环境。

  延伸

  消金巨头欲推“贷款冷静期”倡导理性消费

此前,央行在《2020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也表示,不宜靠发展消费金融来扩大消费。央行称,在我国消费贷款快速扩张过程中,部分金融机构忽视了消费金融背后所蕴含的风险,客户资质下沉明显,多头共债和过度授信问题突出。2020年以来,部分银行信用卡、消费贷不良率已显现上升苗头。

2020年12月底,不少网友反映,自己的花呗额度被下调,最低2000-3000元。对此,蚂蚁集团回复称,花呗正在调整部分年轻用户的额度,倡导更理性的消费习惯。在花呗进行额度调整后,如今借呗也有了新动作。3月11日,支付宝在“借呗”页面针对部分新老用户发起一项关于是否支持设置“贷款冷静期”的投票调查,投票内容为“假如首次借款7天内可反悔,全额还款平台可免息”。目前,近90%网友支持设置“贷款冷静期”。蚂蚁在回应媒体问询时表示,目前“借呗”正在评估这类功能的可行方案,希望进一步倡导理性借贷。

而在2月末,持牌消金机构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原消金”)已针对用户推出首次借款“7天无理由还款”服务,用户首次在该公司借款,前7天内提前还款,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包括利息)。对此,中原消金总经理周文龙表示,该公司此举意在引导客户理性消费。

  知多D

  非持牌机构

非持牌金融机构指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颁发许可证的金融机构以外的金融机构,具体讲不受“一行三会”监管的金融机构。又称“类金融机构”,指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典当公司、担保公司等企业。

  采写:南都记者 熊润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