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脑门”工程善后,也要讲究法治与科学
来论
据媒体报道,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2013年以来连续多年“拍脑门”造绿,200多家企业齐上阵,合同总金额逾30亿元,相当于一般公共预算年收入的75%,没有可研或规划,盲目大规模种植100多万株本土不适应的云杉,部分绿化合同宽松、“手指种树”“木桶种树”等怪象频出;地方财政吃紧,多年拖欠绿化款,企业负债累累,营商环境被严重破坏,政府信用受到损害……
赛罕区这一“拍脑门”造绿工程,始于8年前,这一“手指工程”的出现,与当时依法科学规划的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尚未完备有一定关联性,在那前后,就有大量类似“拍脑门”工程、“浪费”工程见诸报端,如北京门头沟体育中心,2008年才斥资上千万元翻新,不到一年就要拆除;福建2010年投资千万元的小学没用几年就要推平;四川两河森林公园2003年起,在短短3年间,在同一地方居然两次重复建设耗费数亿元的主题公园……从因果关系上看,“拍脑门”工程往往沦为“浪费”工程,然后引发各类“次生灾难”,如地方债务黑洞、无人担责问责、企业破产、营商环境恶劣化。
“拍脑门”工程不仅出现在大项目上,也会出现在人们身边的“小事情”上,对于居住在城市的市民,对此会有深刻的感受:刚刚铺过条型砖的街道路面,没过几天又挖开换上方砖,刚种下的榕树又被连根拔掉换成银杏树,修好的天桥没用多久就拆……这些虽是“小项目”,但数量很多,花费累积起来也是天文数字。从这个意义上说,只需要对“重大项目”进行立项监管、科学规划、依法推进就够了的说法也是大有问题的,只要是公共项目,不论大小,都要经过严格的可研性程序及科学规划的把关。如赛罕区的“拍脑门”造绿,放在一起就是个30亿元级的大工程,但“木桶造绿”等零碎工程一分开,又会觉得只是一桩在门店路旁添几棵绿树的“小项目”而已。
大大小小的“拍脑门”工程和项目上马,除了前置法律程序和制度机制不健全之外,背后确有众官员的政绩偏好冲动。虽然重大项目已经与“终身追责”挂钩,但谁才是最终责任人的困惑依然没有在实际操作中得到完美解答。从趋势上看,随着制度建设的进一步健全,“拍脑门”工程的发生率正走向衰减,但绝不是杜绝,依然还会以这样那样的形式出现。而在增量工程变少之时,存量工程始终会爆出问题。
所以,一个更为关键的问题出现了:如何给“拍脑门”工程进行善后?一方面是对大系统打补丁,进一步建立健全纠偏和预警制度,其表现就是项目立项权、规划权、审批权、司法裁判权、人大监督权等制度互动要联为一体,使项目得到充分论证和评估。一般而言,地方人大对项目的质询权,是对地方行政机关滥权的警惕。而司法权的及时介入,受理利益相关人的提告,可防止规划程序和环节随意化。其中一个纠偏机制就是事后问责制,问责制的导向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它会敦促官员尽力谨慎行权。
另一方面,就是不能以“拍脑门”草率否决的方式来处理已经上马并产生后果的“拍脑门”工程。要重建政府信用,要筑牢良好的营商环境,要求依从科学精神和法治方式来处理“拍脑门”工程,只要没有碰触环保、消防、民生等红线,能科学再规划、依法再盘活,就尽力挖掘价值,不能一关了之,更不能对债务一推了之。
□和静钧(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