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
公办小学非正常跨区域 招生比例控制在5%以下
南都讯 记者梁艳燕 4月2日,广州市教育局官网上发布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指导意见》明确以区为主的属地管理原则、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要求、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优先发展公办学校、入学诉求个案协调与解决、优化招生服务水平以及均衡编班和学籍管理等。
《指导意见》在部分细节作微调和完善。分别有三点:
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一是与穗教规字〔2020〕1号文保持一致,在“总体要求”部分拟适度增加招生工作原则性要求。包括:统筹公民同招;履行控辍保学责任、健全义务教育保障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要求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根据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的要求,结合广州实际,在公办小学招生部分拟明确:公办小学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必须控制在5%以下,并逐年减少;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优先发展公办义务教育;建立完善学位预警机制;落实减证便民要求和加强学籍管理等。二是与穗教规字〔2020〕1号文保持一致,拟明确取消特长生招生和规范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要求,拟明确港澳籍适龄儿童少年群体入学的有关要求。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由各区按规定办理
与来穗人员积分制管理有关政策和做法保持一致,对“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以积分入学方式申请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位的”,拟明确“由各区结合实际按来穗人员积分制管理等有关规定办理”。
夏(冬)令营、“研学活动”纳入“负面清单”
对“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予以完善,拟将“面试、人机对话”、“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国际课程班”等与招生相关行为,以及“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纳入负面清单范畴。此外,广州市将继续对招生工作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违规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和教育公平,一方面加大违规招生查处力度、管好学校和校长,另一方面严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及其他第三方等主体参与招生的行为,一旦核实,一抓到底,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坚决遏制扰乱招生秩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破坏教育生态、违背教育公平的现象。
热点问答
问:民办学校招生电脑派位是由学校组织的吗?如何确保电脑派位公正公平?
答:民办学校招生电脑派位工作由属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电脑派位。广州市明确要求各区实施电脑派位时,需邀请公证机构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媒体记者或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电脑派位工作,确保电脑派位公平公正。此外,任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问:我听说现在实行“租购同权”了,是否意味着我租房也可以让孩子入读对口地段小学?
答:“租购同权”在教育公共服务方面,是指保障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而不是指保障入读地段对口学校。对于具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政策性照顾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持当地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由实际租住地所在区统筹安排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以积分入学方式申请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位的,由各区结合实际按来穗人员积分制管理等有关规定办理。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问:教育部门如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家长如果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或学校涉嫌违规招生,应该如何做?
答:广州市一贯强调严厉打击违规招生行为,明确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处理群众信访或舆情线索,严肃查处各类招生违规行为。对出现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中违规招生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教育部门均按规定严肃处理。如果家长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或学校涉嫌违规招生,可致电政府热线“12345”反映,或向市、区教育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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