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遛狗不牵绳违法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规定携带犬只出户应佩戴犬牌
来源:南方都市报
04-27 01:30
不牵绳遛狗将“升级”为违法行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十条提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这意味着遛狗不拴绳不再只是违规行为,而是属于违法行为。
《动物防疫法》的施行,将进一步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该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除了要求遛狗牵绳外,《动物防疫法》还要求,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