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东广清接合片区实施方案》发布
2025年基本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
南都讯 南方日报记者王彪 4月27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东广清接合片区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印发。《方案》提出,试验区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的重点辐射带动区,是深入实施广清一体化的主战场,是推进广州都市圈率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探索跨区域城乡融合改革经验的先行地。
2019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广东广清接合片区纳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范围包括广州市增城区、花都区、从化区,清远市清城区、清新区、佛冈县、英德市连樟样板区,面积约997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504万,2020年经济总量约4194亿元。
《通知》要求,每个试验区重点围绕5项试验任务开展探索。根据《方案》,广东广清接合片区(下称“试验区”)试验任务选定11项,是全国唯一一个选定所有试验任务的试验区。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主任葛长伟表示,试验区的试验重点包括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等5项。
注重衔接平衡
综合考虑跨市、跨县区政策的衔接性
葛长伟表示,制定《方案》时,重点突出三方面考虑: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多次实地调研,针对每项试验任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稳妥把握改革时序、节奏和步骤,有针对性地提出改革实操性措施;二是突出广东特色,考虑试验区拥有广清一体化、广州都市圈发展优势,试验任务选定11项,是全国唯一一个选定所有试验任务的试验区。在试验内容上,力求体现城乡多层次融合,既体现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国家中心城市对试验区辐射带动作用,也体现试验区内广州3区对清远4县(市、区)辐射带动作用,还体现7县(市、区)内部以城带乡、城乡融合发展。三是注重衔接平衡,既注重与中央、省委有关城乡融合发展文件精神衔接,也综合考虑跨市、跨县区有关政策的衔接性。
要素流动顺畅
探索试验区内居住证互认
葛长伟表示,广东广清接合片区将率先建立起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全国提供城乡融合发展样本和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的典型经验。
《方案》提出,2022-2025年,试验区的目标是:实现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的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基本建立,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
在全国11个试验区中,广清接合片区是唯一一个拥有超大城市的地区,作为必选任务之一,在“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中,广清接合片区也将做出积极探索。
葛长伟表示,《方案》提出“因城施策完善落户政策”“完善市民化配套政策”“建立人才加入乡村激励机制”等措施,为城乡人口有序流动创造条件。
在具体举措上,《方案》也有很多亮点。葛长伟举例说,广州片区构建分类弹性落户机制,逐步取消重点人群落户限制,清远片区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探索试验区内居住证互认;健全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分担市民化成本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允许符合条件的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推动城市科教文卫、法律、管理等人才下乡,服务经历作为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的重要依据,且在广清两市互认;探索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建设农村人才公寓,供入乡人才使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