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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摔男童的幼儿园,换个马甲就能重开?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综合 05-01 00:30

  短评

  4月30日是“国际不打小孩日”,社交平台不乏各种劝家长“先忍一忍”的调侃,但有个事儿可能很多家长听了都忍不了:报道显示,曾在3月底爆出“男童遭到幼儿园老师抱摔殴打”的石家庄某幼儿园,在被当地教育部门因“不具备办学资质”而责令停止办学不足一个月时,已经“换个新地址,挂着新幼儿园的牌子用着旧老师继续授课”。

  这才几天!要不要这么嚣张?!换个马甲还就真以为不认识你了?

  3月底幼儿园教师抱摔殴打幼童的事,有当地公安机关的治安处罚(涉事教师被行政拘留15天),已经不是“网传”的事,而是有证据、有调查的治安案件。由此引发的当地多个执法监管部门的联合调查,对涉事幼儿园也有非常明确的处罚做出,涉事机构因不具备办学资质而被责令停止办学。

  俗话说,“好了伤疤”才有可能“忘了疼”,被抱摔的幼童“应激反应”还是一提上幼儿园就抗拒、就觉得“学校有坏老师”,但不到一个月才被责令停止办学的机构,倒是马不停蹄地给幼儿园换个新名字,还没等到审批通过就“涛声依旧”了。

  这心,得有多大?

  幼儿园老师抱摔幼童,被监控拍了个正着,被公安机关施以治安处罚,幼儿园还被查实无办学资质,如果这么一连串事情带来的,只是涉事幼儿园补足手续、完善资质的重新开张,是否真的可以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当然,该处罚的处罚了,该停业的停业了,法律、监管层面对个案处置已到位,可这并不意味着涉事教师、园所就可以轻松翻篇。有必要深究,因侵害幼童合法权益而被挖出“无办学资质”的涉事机构,在被责令停止办学后的一个月时间里,是否确曾停止办学,“租个场地重开张”的情况又从何时开始?而彼时作出责令停止办学决定的当地教育部门,对此是否知情、默许?责令停止办学的行政处罚针对的,不是发生虐待儿童行为的特定办学场地而是涉事机构,类似“狡兔三窟”的场面不能不说令人尴尬。

  即便被责令停业的幼儿园还有重新挂牌的机会,对涉事幼儿园来说,尚处在审批阶段、未正式办妥的新马甲,是否依然“无办学资质”,是否再次处于违规办学的状态?之前发生抱摔幼童案件的“无办学资质”机构,是否也是如此“先上车,后补票”?把在教育部门备案、审批视为走流程、走过场,伤害性可能不大,但显然侮辱性极强。

  杜绝“换了马甲就不认识你”的尴尬,教育主管部门应当负起责任,不光是严把审批关,还应当对行政处罚予以跟踪公示。哪怕被抱摔的幼童长大,新一批家长对幼儿园的“案底”也要有基本的知情。不仅如此,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机构、人员设置黑名单、限制行业准入时限有其必要性。

  “国际不打小孩日”,那个刚因打小孩被处罚、被责令关停的幼儿园却要“换个马甲”华丽转身。不仅对被侵害儿童不是什么好消息,对地方执法和监管来说,同样是个不小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