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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多年污染,深圳坪山人大检察联动激活监督效能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南都社论 05-27 01:40

“十几年了,终于能打开窗户呼吸新鲜空气了”,日前,《检察日报》报道深圳坪山区检察机关通过“人大+检察”联动的模式督促辖区内多家污染企业整改,让周边居民走出十几年不敢开窗呼吸的困境。

3家建筑废料加工企业,厂房总共占地约6万平方米,其中2家压根就没办理环评手续和临时建筑审批手续,另一家的相关手续也早就过了审批同意的使用期限。

“先上车、不补票”的有之,“买短途,不下车”的有之,但就是它们,却在十几年间长期环伺于某居民区左右,制造大量粉尘和噪音,让业主苦不堪言。从个案背景可以看到,这样一起说普通也不普通的环境投诉,在居民将其捅到检察机关后,才有了些许眉目:坪山检方在经过公益诉讼线索调查程序后,旋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向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联动坪山区人大多次交涉监督,最终促成个案情况根本性改观。

遭受环境侵权也可以向检察机关求援,而借由检察公益诉讼这一新兴监督渠道,包括人大监督、行政监管执法在内的诸多既有职能得以激活,因为检察公益诉讼的出现,给社会公众的权利维护带来了崭新的空间和渠道,令人欣慰。

更重要的是,面对十几年无法解决的老问题,坪山区检察机关展现出难能可贵的“敢啃硬骨头”的韧性——程序一旦启动,就“不达目的,决不罢兵”,且愿意穷尽一切手段解决问题。同时,包括人大监督在内的合力督促,也通过此次“杀鸡就用宰牛刀”的大动干戈,让多方监督力量达成难得的治理共识。

勿庸讳言,十几年的污染难题之所以会一步步成为民众愁难急盼的那块心病,很大程度上与行政监管执法的刚性不足,以及污染企业的某种拖延幻想有关。被立案调查、被责令整改,对某些执法对象(尤其是顽固“坚持”十几年的企业)而言,执法不作为与整改拖延症就是个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病灶所在。

而以行政公益诉讼为突破口,检察监督的效能得到充分激发,尽管在处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相当大比例的案件都是通过诉前建议程序得以有效推动和解决。不过从坪山污染案例也可以看到,一拖十几年的污染情况,当地受影响区域居民的切实权益受损,却可能无法仅是一朝“危险解除”就“继续奏乐继续舞”的——十几年的环境侵权损失,也需要在已经启动的检察公益诉讼程序中得到应有的伸张。

不仅如此,十几年有关监管执法部门的不作为,因此番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而有根本性改观,相关执法的滞后或许可免法律追究,但行政层面的问责却可能无法轻言放弃。当然也可能是,十几年多次执法干预但效果平平,这其中还涉及有损行政执法公信和权威问题。

从另一个侧面讲,十几年久拖不决的环境问题,在检察监督获取线索并主动以公益诉讼的方式积极介入后,包括人大监督、行政执法在内的诸种力量依然可以快速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也反映出各方以解决群众愁难急盼问题为出发点,而不是在管辖、职权等问题上纠缠的务实态度。

无论是行政监管,还是检察监督、人大监督,监督本身就不可避免带有一定指向性,难免涉及权责问题,尤其是在制度层面相对后置的一些监督设计。但无论如何,尽可能高效地解决民生问题,却一定是所有衡量因素的重中之重。

公益诉讼的制度价值之一,可能就在于打通和激活本就制度化存在但运行不甚连贯的各项程序和机能,切实解决民生问题,回应民众关切。通过公益诉讼程序,更重要的是促成包括行政执法、人大监督在内的诸种监管监督力量,在“啃硬骨头”上形成敢于直面问题的合力。从坪山污染案例的处理,可以看到监督合力的有效与务实解决问题的责任意识,也期待各方监督力量在现代社会治理过程中能有快速进入角色、高效打出配合的更多智慧和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