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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绿化工作将由过去注重数量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

反对“一夜成景”“一夜成林”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宋凌燕 06-14 02:17

  6月7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刘东生指出,未来一段时期,特别是“十四五”时期,整个绿化工作将由过去注重数量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推动大规模国土绿化。在谈到国土绿化科学性时,刘东生认为,《指导意见》通篇共3部分16条,从不同的角度对科学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具体来讲,有四个关键词,一是在哪里造,二是造什么,三是怎么造,四是怎么管。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

  

  关于“在哪里造”的问题,刘东生强调,首先要做好绿化相关规划。国土绿化涉及到的多个部门,都要参与其中。同时,绿化相关规划必须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做到“多规合一”。“近期,很快就会公布国土‘三调’的结果,绿化用地必须跟这个结果做到科学衔接,同时还要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刘东生说。

  其次,要考虑好用地的问题。刘东生指出,《指导意见》多处都对绿化用地有明确要求。比如,将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废和受损山体,还有退化林地草地等,作为主要的绿化空间;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防止出现“非农化”和“非粮化”的问题;严禁开山造地、填湖填海绿化等。

  

  以水定绿,科学选择品种

  

  关于“造什么”,刘东生指出,首先要有一个基本指导思想,必须做到以水定绿,根据水资源条件确定造什么,乔灌草结合,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真正做到乔灌草的有机融合。

  另外,《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在树种选择上,要乡土化、多样化,特别要审慎使用引进外来的树种和草种。在苗木选择上也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比如说城乡绿化,要选择适度规格的苗木,提倡使用全冠苗。还提出要推广使用抗逆性强、养护成本低的地被植物;提倡种植低耗水的草坪,鼓励种植有多重效益的树种、草种。

  

  反对绿化中的形式主义

  

  关于“怎么造”的问题,《指导意见》提出,要以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宜封则封、宜飞则飞、宜造则造。“封”是封山育林、“飞”是飞播造林、“造”就是人工造林,“封飞造”相结合。在修复方式上体现自然修复为主。

  《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反对绿化中的形式主义。“反对‘大树进城’,就是‘一夜成景’‘一夜成林’这种不科学的问题。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反对不计成本的形象工程。”刘东生说。

  《指导意见》也对作业设计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业设计是国土绿化最基础的环节。“我们有规划、有方案,最后实际上落地的时候是作业设计。”刘东生解释。《指导意见》要求国家投资或者以国家投资为主的绿化项目建设单位,要编制作业设计或者绿化方案,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并监督实施,真正把科学绿化的要求,通过作业设计落实落地。

  

  推行“林长制”,明确政府责任

  

  关于“怎么管”,刘东生表示要“三分造七分管”。首先对新造林地要封山育林,保证成活率。对中幼林要加强管护,建立完善养护管护制度和投入机制,保证成林率。还要提升质量,通过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大森林抚育和退化林的修复力度。

  其次,要加强监测评价,健全监测体系,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评价体系,提高信息化和精准化的管理水平。

  最后要加强监管,通过“林长制”这个抓手,把国土绿化的科学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在科学绿化方面的责任要求。

  

  权威解读

  增加碳汇 促进林草资源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增加林草碳汇,是世界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重要内容。《指导意见》提出,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力度,优化森林结构和功能,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和碳汇能力。

  “要促进林草资源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就必须通过存量增量并重、数量质量统一,因地制宜开展科学绿化,持续增加森林面积,稳步提高森林质量,着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国家林草局局长关志鸥说。他说,虽然我国森林资源连续30多年持续增长,但总体上仍然缺林少绿,森林覆盖率远低于全球31%的平均水平,人均森林面积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

  “出台指导意见,就是要保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战略定力,体现一棒接一棒、一代又一代接续推进国土绿化的坚定决心,全力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关志鸥强调。

  城市绿化 要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人韩煜介绍,目前,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到230余万公顷,较2012年前增加近50%;建成城市公园约1.8万个,百姓身边的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小微绿地数量不断增加,同时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提高居住社区内宅间绿地环境质量,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8平方米。

  在今后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落实《指导意见》要求,促进各城市高质量发展。韩煜介绍了以下几个具体措施:

  一、指导各地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合理布局绿化用地,满足城市健康、安全、宜居的要求。

  二、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对城市受损山体、水体和废弃地等进行科学复绿。

  三、结合城市更新,推进留白增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加强立体绿化,做到应绿尽绿,不断增强城市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四、加强绿道网络建设,实现城乡绿地连接贯通,推进中心城区、老旧城区绿道建设,为城市居民绿色出行提供便利。

  五、建设分布均衡的公园体系,实现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目标,不断完善城市绿地服务居民休闲游憩、体育健身、防灾避险等综合功能。

  六、推广生态绿化方式,提高乡土及本地适生植物的应用比例,坚决反对大树进城,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节约务实推进城市绿化工作。

  七、切实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指导各地按照《城市绿化条例》要求,严肃查处非法侵占公园绿地,非法移伐树木等违法行为。坚持城市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对长势弱的及时复壮。加强对重大绿化项目设计、施工管理、科学论证和实施,保障项目质量,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宜居环境。

  

  乡村绿化  “避免千村一面,一个树种种到底”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曾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经过三年的整治,“乡村绿化率普遍提升,村容村貌也明显改善。”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负责人何斌谈道。他指出,今后会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扎实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何斌认为,乡村绿化,首先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应该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理事会等村级组织的作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调动农民参与乡村绿化美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引导鼓励农民群众在房前屋后种植花木、果树等等,在路旁、水旁、村旁、宅旁进行绿化植树,充分利用废墟、荒地、边角地等开展小微花园和公共绿地建设,多种形式扮美扮靓庭院和村庄。

  其次,各乡村应该因地制宜选择绿化美化方式。何斌表示:“我国农村各地千差万别,我们要将乡村绿化美化纳入村庄规划统筹考虑,一体设计,不能一刀切。要增强乡村绿化的多样性,避免千村一面,一个树种种到底。”

  何斌指出,应该根据村庄的自然条件和产业特色,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风俗习惯的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宜树则树、宜果则果、宜菜则菜,宜草则草、宜花则花,一定要体现乡村的特色。特别是在农村要慎砍树,注意保护乡村古木、古树、传统树种,保留乡村风貌。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宋凌燕 综合新华社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