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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公布

差异化下浮收费让“跑高速”更快更省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吴单 06-16 00:40

  高速公路收费模式将迎来大调整。6月15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要求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提升高速公路网通行效率,降低高速公路出行成本,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

《方案》确定了分路段、分车型(类)、分时段、分出入口、分方向、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六项重点任务。并要求各地坚持以现行收费标准为基础、差异化下浮的原则,统一规范优化调整收费政策,防止收费标准频繁调整变化。

  六种方式差异化收费

  

  南都记者了解到,当前我国高速公路总里程达16万公里,已跃居世界第一。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各高速公路的使用情况并不平衡。比如,有的路段和时段交通量超过设计通行能力,导致拥堵缓行,而另一些路段和时段车流量则相对较少,存在一定的通行能力闲置。

  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则是指对部分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采用不同的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通过价格杠杆,引导拥堵路段、时段等的车辆科学分流,实现错峰出行。从而实现进一步提升路网通行效率,降低车辆通行费用,促进物流降本增效。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用改革办法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其中一项措施就包括“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6月15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确定了分路段、分车型(类)、分时段、分出入口、分方向、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六项重点任务。

  其中提出,重点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或城市道路拥堵严重但平行高速公路交通流量较小的路段、平行高速公路之间交通量差异较大的路段以及交通量明显低于设计能力的路段,实施灵活多样的差异化收费,利用价格杠杆,均衡路网交通流量分布,提高区域路网整体运行效率,促进区域物流运输降本增效。

  针对交通量波峰波谷明显、承担较多通勤功能的高速公路路段,在不同时段执行差异化的收费标准,引导客、货运车辆错峰出行,缓解高峰时段交通拥堵,均衡路网时空分布,提升路网通畅水平。

  通过大数据分析论证,重点针对邻近港口和大型工矿企业的高速公路出入口、交通量差异较大的相邻平行路段、城市周边高速公路项目等特定区间、特定出入口实施分出入口差异化收费,扩大精准调流降费的实施效果。

  在分方向差异化收费方面,重点针对资源省份货物单向运输特征明显的高速公路,可对上行方向和下行方向实施差异化收费,利用价格杠杆,引导车辆科学合理地使用公路资源。

  此外,《方案》还要求进一步完善ETC电子支付优惠模式,通过加大ETC电子支付优惠力度,鼓励引导车辆安装使用ETC不停车快捷通行高速公路,提高路网通行效率,促进物流提质增效。继续深化分车型(类)差异化优惠政策。对不同车型(类)普通货车或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罐式车辆等专用运输车辆实施差异化收费,提高专业运输效率,支持物流运输转型升级,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明确差异化收费“时间表”

  

  长期以来,全国层面并未统一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此次《方案》也要求各地考虑本地公路网结构及运行特点等因素,选择适合的差异化收费方式,创新服务模式,科学精准制定差异化收费方案,全面推广差异化收费。

  不过,《方案》也明确了几条原则,各地在制定和实施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工作中,要坚持以现行收费标准为基础、差异化下浮的原则,要统一规范优化调整收费政策,防止收费标准频繁调整变化,保障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对经营性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的,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落实相关保障政策,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同时,《方案》还提出,各地可结合实际,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选择部分经营性收费高速公路开展通行费定价方式改革试点,将现行政府定价调整为指导价,以现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为上限,赋予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一定的定价自主权。

  此次《方案》明确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时间表”,2021年6月底前为方案制定阶段,各地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和财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协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选择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深入分析测算,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方案。

  9月底前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地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和财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组织实施,做好政策发布和宣传解读、费率调整等相关工作;结合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调查月报制度,按月上报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情况;加强动态跟踪,及时妥善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差异化收费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并取得切实成效。

  12月中旬为总结评估阶段,各地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分析评估方案的实施成效,适时优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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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已有27省份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南都记者观察到,此次发布的新政措施大多来自于全国各地的试点经验。

  2016年,交通运输部在《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若干意见》中首次提出探索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的政策,该年8月,河南省率先进行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尝试。

  2017年,交通运输部在山西、浙江、河南、湖南四个省份开展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探索分时段、分路段、分区域、分车型收费,降低车辆通行费支出。

  在此基础上,次年4月,交通运输部又印发关于扩大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截至2019年6月,全国已有27个省份实施。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王先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从各地试点情况来看,通过采取分时段(低峰时段优惠)、分路段(交通量低路段降低费率)、分区域(欠发达区域降低费率)、分车型(对集装箱车辆费率打折)、分支付方式(是否使用ETC)等多种形式的差异化收费,有效地引导了交通参与人的出行行为,发挥了错峰调流、降低物流成本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以山西为例,作为全国试点四省份之一,目前山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路段达4000公里以上,超过山西高速公路总里程的70%。据公开报道,2017年10月1日到2018年3月底,通过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山西全省共有651.6万辆次货车享受优惠政策,减免通行费3.13亿元。

  采写:南都记者 吴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