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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短视频卖惨营销,执法监管要督促平台负起责任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综合 06-19 03:02

  短评

滴眼药水、掐孩子造流泪……日前,四川省凉山州公安局通报一起短视频造假案例。警方调查显示,“韩文团队”通过策划、摆拍、渲染凉山贫困,发布不实视频博眼球、吸粉,从事网络直播带货牟利,该团队多名成员已被依法行政处罚,策划人赵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

该!通过卖惨甚至造惨的方式进行所谓的短视频剧本“创作”,进而借此进行网络营销,此番为公众所熟悉的营销套路,终于得到了法律惩处。

当然,仅从个案的处罚结果看,可能不少人会觉得,短视频造假团队所受到的惩处与其行为对社会、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不甚匹配。特别无法让人容忍的是,视频制作人员还以掐女孩的方式生造眼泪。

如果说各种胡编乱造的剧情、移花接木的解读所营造出的贫苦地区景象,已经是对地方扶贫工作的亵渎和抹黑,那么在具体实操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肆意侵犯,则不仅伤害了受害女童的人格尊严和身体权利,也挑衅着社会公众的朴素情感。

执法部门根据个案情况、到案证据所进行的客观判断,是对个案进行违法与犯罪边界区分的基础,应当得到尊重。执法部门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对违法主体给出非常明确的否定性评价,希望可以让风生水起的短视频行业真正引以为戒。

另一方面,仅就个案情况给出的法律惩处,似乎还不足以让短视频内容的平台运营方得到警示。在“韩文团队”卖惨营销案发之后,国家网信办、公安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对网络直播营销行为的各方责任有了明确规定,除了规定像本案所涉人员一样的短视频团队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还专章明确直播营销平台必须要负起的监管使命。

短视频平台上层出不穷的各家账号,经过前期粉丝积累,越来越多地走上营销变现的路,而短视频平台也在不遗余力地拓展各种营销推广路径。

毋庸讳言,类似本案这样的各种短视频造假、卖惨,以所谓“正能量”“扶贫”名义进行的拙劣营销,之所以不少账号趋之若鹜,更多是因为短视频平台在监管规则上的疏漏,没能负起责任。某些短视频团队打了擦边球,个中套路甚至是病毒般地复制。

卖惨、造假、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样的短视频内容为何一直都大有市场?对于普通用户而言,极速划过可能是最经济的避雷方式,但随手举报却也是并不费太多精力的可取做法。而从执法的角度,便捷化投诉和举报渠道,包括对平台自查不力的举报,可能是与加强主动监管同样有效的治理方式。

如何让类似“掐哭女童”的短视频更早一点被发现、被处理,甚至让此类造假视频,因为执法的日益严苛、平台的规则升级而不再有制作、传播的动力,社会各方面都应当想想办法、出出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