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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苹果日报两高层申请保释被拒

仍有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案件押后至8月13日再讯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余毅菁 06-21 02:34

  6月19日,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苹果日报总编辑罗伟光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一案提堂。据悉,两名被告曾以辞职等作为条件企图申请保释,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兼总裁判官苏惠德表示,两人仍有继续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拒绝其保释,案件押后至8月13日再讯。据南都此前报道,6月17日早晨,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拘捕5名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公司董事,其中就包括张剑虹及罗伟光。

  两人若罪成最高可被判终身监禁

  

  6月17日早晨,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拘捕5名公司董事,包括4男1女,年龄介乎47至63岁间。他们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9条的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香港警方亦曾到被捕人的住所进行搜查。

  据悉,这5名被拘捕者为壹传媒集团及苹果日报的高层,包括壹传媒集团行政总裁张剑虹、壹传媒集团营运总裁兼财务总裁周达权、苹果日报总编辑罗伟光、副社长陈沛敏及苹果动新闻平台总监张志伟。

  6月19日,张剑虹、罗伟光以及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一案,在香港西九龙法院提堂。他们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期间,在香港与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势力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29条,为外国或境外机构窃取、刺探或非法提供涉及国家安全的秘密或情报;请求外国机构实施,与外国机构串谋实施,或接受外国机构的指示、控制、资助等,均属犯罪。

  据港媒报道,张剑虹、罗伟光若被定罪及被判定为“罪行重大”,可被判监禁10年以上甚至终身监禁。至于3间涉案公司若罪成,除了要面对第29条的惩处,根据香港国安法第31条,该公司亦有机会面临被吊销牌照。

  

  两人声称愿以辞职等申请保释被拒

  

  据港媒报道,当日法庭上,张剑虹、罗伟光被押解上庭时神色略显紧张,两名被告均无需答辩,但两人均委托其律师申请保释。

  张剑虹申请保释时表示,自己会辞去壹传媒集团所有职务,提交300万港元现金担保,上报居住地址,上交所有旅行证件,承诺不离开香港,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在任何公众平台和社交媒体发表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或文章,不会直接或间接联络任何外国政要及不主持任何访谈等。另其友人愿意提交50万港元作担保。

  罗伟光申请保释时,也表示会辞去壹传媒集团董事及编辑职务,提交10万至20万港元的现金担保等,并承诺会接受法庭认为合适的所有保释条件,如禁足令、不准离港等。

  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兼总裁判官苏惠德在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认为,两人仍有继续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拒绝其保释,两人仍需羁押。此外,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包括需要检验日前检获的40台电脑及16台服务器,获得苏惠德批准,案件押后至8月13日再开庭审讯。

  专家:若罪名成立可吊销公司执照

  对于该案,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法学教授傅健慈早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若相关公司经审讯罪成,根据香港国安法第31条,公司、团体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因犯该法规定的罪行受到刑事处罚,应责令其暂停运作,或者吊销其执照或者营业许可证。香港特区政府届时可向法庭申请命令,吊销这些公司营业执照。

  各界反响

  香港各界支持警方对苹果日报严正执法

  6月17日清晨,香港警方国安处拘捕5名苹果日报董事,指他们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9条“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警方更获得法庭手令搜查苹果日报,并冻结苹果日报等3家公司1800万港元。事件引发香港社会热切讨论,不仅有市民到苹果日报大楼外围开香槟庆祝,各界人士更纷纷发言支持警方对苹果日报严正执法。他们认为新闻自由不可凌驾法律之上,《苹果日报》长期散播“假新闻”,且已经严重触犯香港国安法。有法律专家更指出,根据法律,罪行重大者可处无期徒刑。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认为,苹果日报涉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相信警方已掌握重要证据才会采取行动,包括冻结苹果日报的资产。他认为,虽然警方这次到新闻机构搜查,但并不影响新闻自由。因为苹果日报是触犯香港国安法,涉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名严重,这肯定不属于一般的采访范围之内。只要抵触香港国安法,法律上没有任何组织或团体可以豁免。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工联会会长吴秋北指出,自2019年“修例风波”以来,《苹果日报》不断宣扬“港独”、煽动暴力,沦为反对派的动员平台,更不时发表文章呼吁外国制裁国家及香港特区。他们的相关行为明显违反香港国安法,警方国安处绝对有理由且有必要就事件作进一步调查,直到搞清涉事人员有否参与勾结外国势力。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民建联副主席陈勇也认为,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新闻自由也需要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警方的执法是彰显正义。《苹果日报》过往“假新闻”等负面消息缠身,有违新闻操守及危害市民利益,早已引发各界愤怒。“天下苦之久矣。”每个人都希望受到公平、客观和合法对待,相信绝大部分香港市民会支持警方执法,清除毒瘤使正义得以彰显。

  据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分析,《苹果日报》长期发表文章要求外国势力制裁中国及香港特区政府,已触犯香港国安法第29条第四款,案情十分严重,一旦罪成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者,可以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香港菁英会社会民生研究会主任、香港KOL高松杰也表示支持这次警方对苹果日报采取的行动,认为这也是香港市民期待已久的愿望。他认为《苹果日报》一直滥用“新闻自由”作挡箭牌,发表各类煽动仇中、反中乱港的洗脑假新闻和文宣,香港国安法生效后仍未见停止,理应被依法取缔。高松杰希望这次能让“毒果”不要再毒害青少年。

  出品:南都即时

  采写:南都记者 余毅菁 综合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