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查验竟被绕过,出行漏洞必须堵住
7月31日,南京警方通报3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引发关注。通报显示,7月26日至28日,沈某某、张某某、王某3名犯罪嫌疑人为牟取非法利益,采取绕行等方式,分别先后协助多名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逃避离宁查验点检查并离开南京。此3人已被刑拘,上述离宁人员已全部落实追踪管控措施。
此轮疫情由南京外溢至多个省市。按说,每一个生活在南京的人都应该规规矩矩,积极配合当地防疫措施,阻断疫情向外传播。然而,上述3名犯罪嫌疑人却违规协助没有核酸检测证明的人员和车辆通过查验点,每次收取50-80元不等费用。这等于是帮助他人逃避核酸检测并离开南京,容易造成疫情外溢。
这3人为了个人小利而置全国防疫大局于不顾,此种行为令人感到愤怒。因为发这种“疫情财”是最恶劣的一种——协助多人逃避核检并离开南京,不仅给防疫带来风险,而且追踪管控上述离宁人员也要付出不少成本。
目前,这3人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经被刑事拘留,1辆非法营运车也被扣押。他们将面临的不是治安处罚,很可能是刑罚。根据《刑法》规定,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而新冠肺炎疫情在去年我国就按甲类传染病采取防控措施。
一旦司法机关认定这3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名成立,根据《刑法》规定,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将让这3人教训深刻,也对其他有类似想法的人是一种法治警示:任何人都不能发“疫情财”,更不能以极其危险的行为去发财。
除上述3人外,通过这3人逃避核酸检测并离开南京的多人,也应该受到谴责。突然发生疫情,一些市民有紧张情绪可以理解,但在没有确保自身足够安全之前,逃避查验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对他人的不负责任。在经历过去一年与疫情抗争的经历后,更应该懂得个人积极配合不添乱本身就是一种防疫。能够为抗击疫情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过去一些案例已充分表明,个人隐瞒、逃避等擅作主张的行为会搅乱按部就班的防疫安排,使防疫遭遇更多不确定性,延长疫情结束的时间。
既然江苏省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南京有关纪委监委开展核查,就应该对相关查验点责任人的失职行为依法追责,涉嫌犯罪的,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对“黑车”司机采取指引车上人员下车、从远处步行绕卡暴露的防控漏洞,必须彻底堵上。其他查验点是否也存在类似防疫漏洞,也需要全面排查。
疫情防控不仅是一地的事情,更要将人员的流动性考虑其中,加强对人员流入、流出的管理,这有赖于已有疫情的地区担起责任,也要依靠未出现疫情的地区未雨绸缪。目前,张家界已在全市实行交通管制,广东亦发出通知,号召减少跨省流动和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出粤。
疫情来势汹汹,人员流动不能出现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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