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体验,请使用竖屏浏览

住建部发文征求意见,要求城市更新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

严控大拆大建 防止变相抬高房价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邱永芬 08-11 01:23

  →恩宁路永庆坊二期滨河段。近年来,广州探索老旧小区微改造,在保留老城风貌的基础上,精细提升社区居住品质,让城市更优雅、更具活力。 南都记者 谭庆驹 摄

  南都讯 8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在城市更新行动中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严管大拆大建,加强修缮改造,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

一些城市随意拆除老建筑

  

  住建部指出,一些城市在推进城市更新过程中,出现继续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倾向,有些地方出现随意拆除老建筑、征迁居民、砍伐老树、变相抬高房价、提高生活成本,产生新的城市问题。为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住建部提出了11项要求。

  

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通知》还强调,要同步做好中低价位、中小户型长期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住建部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严管大拆大建,加强修缮改造,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

  

对涉及大拆大建的要彻底整改

  

  《通知》明确,各地要不断加强实践总结,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政策,试点探索推进城市更新,加强对各市(县)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对正在建设和已批待建的城市更新项目进行再评估,重新完善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方案,对涉及推倒重来、大拆大建的要彻底整改。住建部将定期对城市更新行动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积极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采写:南都记者 邱永芬

  划重点

    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

拆除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20%

除违法建筑和被鉴定为危房的以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老城区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

    严格控制老城区改扩建

原则上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宜大于2

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建设规模,不突破老城区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严格控制老城区改扩建、新建建筑规模和建设强度,原则上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宜大于2。积极拓展公共空间、公园绿地,保持适宜密度,提高城市宜居度。

    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

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改变社会人口结构,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励以就地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不大规模、短时间拆迁城中村

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不大规模、短时间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导致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不随意拆除、迁移历史建筑

未开展调查评估,不应实施城市更新

不随意拆除、迁移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不脱管失修、修而不用、随意闲置。对拟实施城市更新的区域,要开展调查评估。未开展调查评估、未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专项工作的区域,不应实施城市更新。

    保持老城格局尺度

禁止修大马路、建大广场

不破坏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随意拉直拓宽道路,禁止修大马路、建大广场。鼓励采用绣花功夫,对旧居住区、旧厂区、旧商业区等进行修补、织补式更新,合理控制建筑高度,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区具有特色的空间格局和肌理。

    延续城市特色风貌

不伐移老树,不挖山填湖,不随意改老地名

不破坏地形地貌,不伐移老树和有地方特征的现有树木,不挖山填湖,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不随意改老地名,杜绝“贪大、媚洋、求怪”乱象,严禁建筑抄袭、模仿、山寨行为。

坚持低影响的更新建设模式,保持老城区自然山水环境,保护古井、古树、古桥等历史遗存。

    不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

不运动式、盲目实施城市更新

不忽视地方实际和居民意愿,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运动式、盲目实施城市更新。

不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不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利益。

鼓励推动由“开发方式”向“经营模式”转变,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模式,鼓励现有资源所有者、居民出资参与微改造。

    不做穿衣戴帽、涂脂抹粉的表面功夫

不重地上轻地下,不过度景观化、亮化

不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以补短板、惠民生为更新重点,聚焦居民“急难愁盼”的问题诉求,鼓励腾退出的空间资源优先用于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防灾安全设施、防洪排涝设施、公共绿地、公共活动场地等,完善城市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