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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中医师可在大湾区内地城市执业:

广深珠7家公立医疗机构系首批试点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翁安琪 09-01 02:18

  南都记者从香港中联办官网获悉,8月30日,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公立医疗机构招聘港澳中医师试点工作启动,广州、深圳、珠海3市的首批7家中医医疗机构将招录12名港澳注册中医师。据悉,该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方案(2020-2025)》的具体举措。

  招录12名港澳注册中医师

  

  据试点工作相关会议通报,首批开展招聘港澳中医师试点的机构为广州、深圳、珠海的7家中医医疗机构,包括广东省中医院(含珠海院区)、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深圳市中医院、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深圳市宝安纯中医治疗医院、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首批试点计划招录12名香港、澳门注册中医师。

  此次招聘面向香港、澳门注册中医师,要求是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符合在CEPA(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允许具有在香港、澳门合法执业资格、且持有有效执业证明等赴内地开展行医的条件。同时,要求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爱国爱港爱澳,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与岗位需求相符的专业背景、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首次明确内地公立医疗机构

  招聘港澳中医师相关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试点首次明确了内地公立医疗机构招聘港澳中医师的相关待遇。经考核录用的,其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管理使用、职称考评等实行机构内同等待遇。对于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条件的,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符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条件的,可申请参加职称晋升。

  试点同时明确,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港澳中医师入职后,机构将按照机构内职工的缴纳标准,为入职人员购买“五险”。其中,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在购买后即可享受相应待遇;养老保险在购买后,其缴费年限可以累积,并在内地各省市转移缴费记录。另外,符合条件的还可申请租用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休假制度按照内地有关规定执行。

  8月30日,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表示,特区政府十分欢迎有关措施的正式实施,感谢中央政府及广东省有关部门一直以来对香港中医药发展的大力支持。有关措施让香港中医师可进一步在国家医疗体系内工作,从而促进有关中医药的交流,同时让香港中医师尤其是年轻一代,有机会到大湾区内地城市发展。

  此次在广东开展招聘港澳中医师试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方案(2020-2025)》的具体举措,并首次对内地公立医疗机构招聘港澳中医师的相关待遇进行明确,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人才流动,将对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推动香港、澳门中医药事业发展融入国家大局,促进中医药走向世界产生积极影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港澳台办公室副主任朱海东

  全省有关试点地区和试点单位要全面把握政策内涵,明确工作要求,以扎实的工作举措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早见成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中医药局局长徐庆锋

  温馨提示

  根据安排,各试点机构于8月31日前在本机构官方网站公布招聘公告,9月20日前完成报名,9月30日前完成资格审核,10月15日前完成考核录用并公布。

  出品:南都即时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翁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