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最新积分制服务政策实施细则印发,18-40岁统一分值
来穗人员稳定居住就业积分值提高

昨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公布。此次修订仍然实施“以居住证为载体、以积分制为办法”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积分指标框架总体和积分申请流程总体不变。
指标变化 提高志愿者分值,整体降低学历分值
“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大幅提高持有居住证、合法产权住所、合法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缴纳社会保险指标分值;新增“在广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参照社保分值予以赋分;按照“租购同权”要求提高“合法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分值,缩短“租购”差距。通过以上调整,丰富“两个合法稳定”指标内容,确保其在积分制入户中占主要比例。
“社会服务和公益”指标:提高献血、志愿者(义工)指标分值上限和占比,目的是体现更强的激励作用,鼓励来穗人员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
“纳税情况”指标:新增“近3个纳税年度连续每年申报纳税”和“近1个纳税年度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加分内容,倡导持续稳定纳税,鼓励来穗人员在穗创业纳税,向创业成绩优异、社会贡献明显的人才倾斜。
学历分值指标:整体降低学历分值,引导高学历来穗人员通过其他渠道入户广州,充分体现积分制入户与人才引进入户等人口政策互补性,确保更多“在我市长期合法稳定就业、居住”的来穗人员通过积分制享受公共服务。
“年龄”指标:调整为18-40岁统一分值,40岁以后逐年梯度赋分,目的是进一步平滑分值跨度,避免该指标分值断崖式下降。
“创新能力”赋分:删除“外观设计专利”“第一发明人”指标内容,强调该指标中“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分值申请人应从事“技术创新和研发工作”,以明确加分目标群体范围,避免具体实施中出现概念混淆。
“技能工种”分值:调整职业资格、技术能力、急需工种和个人从事该行业的加分分值,规避部分容易被中介操控的指标项,从源头上降低“考证积分”“考证入户”热度。
流程变化 探索打造积分“e申请”模式
提交申请:明确通过信息系统填报信息并向受理点提出申请,探索打造积分制服务管理“e申请”模式,为下阶段取消受理窗口办理实现“零跑腿”做好政策准备。
审核时长:大幅缩减积分申请和异议申诉复核时长,初次申请所需时间从原来的35个工作日缩减至20个工作日左右,打通积分制全流程信息共享链条,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申请材料:申请人个人材料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不需要提供佐证材料;在无法共享数据或对共享数据存疑时,再提交相关资料,全面提升办事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
申请途径:实施“一网式”申请。新纳入的公积金基础指标实现数据共享联动审核,加快深化“数字政府”运行管理、技术应用,推进政府业务由部门协调向部门协同转变,高标准推进智慧化、数字化系统转型。
5大创新亮点
①首次明确“两个合法稳定”将占主要比例
②首次纳入退役军人立功受奖加分指标
③首次提出流程精简为“三阶段20天”
④首次实施“减分指标审核后置”
⑤首次纳入“公积金”基础指标
采写:南都记者 王美苏
南方日报记者 马艺天
通讯员 来穗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