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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吨重货车压翻荷载55吨高架桥

湖北高速桥梁侧翻事故 货车超限许可或“报短跑长”?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黄驰波 马铭隆 黄小殷 杨天智 何嘉慧 侯婧婧 12-22 01:20

  湖北鄂州花湖互通D匝道侧翻已致4死8伤。事发后,载重198吨车驶上了荷载55吨高架桥、是否“报短跑长”等持续引发关注。12月20日,广东省一名高速公路管理人员告诉南都记者,据已披露信息,货车在湖北鄂州侧翻,涉事货车仅有一张可查询超限许可证,且范围限于陕西境内,很可能存在“报短跑长”的情况。其表示,跨省大件运输实施全国联网后,提高了大件运输审批效率,但各地流程和监管执法尺度有差别,或给了部分超限车“寻租空间”。

  监护情况

  涉事货车超限许可上显示“自行监护”

  12月18日,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回应称,该货车从临潼收费站上高速,是合法通行的大件运输车辆,有超限审批手续,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护送至陕西与河南的省界。

  南都记者注意到,陕西省公路局为该车办理的超限许可显示,车货总重198吨,为天津市平发大件运输有限公司车辆,通行时间12月10日至20日。12月20日,南都记者在货车跨省审批相关平台输入涉事货车通行证号,无法检索到该货车的许可证。

  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显示,跨省市运输“需向起运地省级公路管理机构递交申请书,列明超限运输途经公路沿线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由起运地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并组织协调沿线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联合审批。”

  涉事运输公司有关负责人称,涉事货车目的地为广州。但该货车的超限许可中,其通行路线范围仅为“临潼收费站—G30连霍高速—秦东收费站”。

  据陕西省公路局官网显示,超限货车获批后,由路政执法及公路管理局下发通知、监护交接单,通知相关公路局继续监护。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称,对涉事车辆“护送通行”,据已公开的涉事货车“超限许可”证件显示,该车为自行监护。

  12月20日,南都记者进一步询问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是否监督涉事货车在该省渭南市潼关县秦东收费站下了高速,其工作人员未予回应。

  业界透露

  货车超限许可须经途经各地批准

  国内一家大件运输公司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大件运输办理超限许可证,需要从起点至终点途经的各个省份都审批通过才会下发许可证。“特殊情况、特殊货物,公路局都会要求按规定线路走。”该负责人透露,途经的省份中只要有一个不通过,超限许可证都不会下发。“那就人家啥时候批啥时候才能走。”该运输公司负责人曾对外透露称,涉事货车在陕西、河南办理198吨超限证,后在山东办理湖北至广东的99吨超限许可证。

  但广东省一名高速公路管理人向南都记者表示,据已披露信息,货车在湖北鄂州侧翻,涉事货车仅有一张可公开查询的超限许可证,且范围为陕西境内,很可能存在“报短跑长”的情况。

  “现在超限审批在线上递交资料审核,发证单位是否尽到了审核义务?各路政有管辖范围,省际交界地带谁来负责?”上述广东省的高速公路管理人员说道。

  “大件运输车一旦进了高速,很难掌控实际行驶路线。”其补充称,省际收费站的取消,令大件运输车跨省监管少了一环。此外跨省大件运输实施全国联网后,提高了审批效率,但各地流程和监管执法尺度有差别,或给了部分运输车“寻租空间”。

  南都记者注意到,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解读,对于尺寸超限以及重量超限的违法行为,同一货车处罚上限为3万元。12月20日下午,陕西省公路局回应称,涉事货车途经路段的相关单位,均在接受调查。

  四问

  1 超重货车何以驶上高速?

  据新华社消息,12月18日15时36分,湖北省鄂州市王边村境内的大广高速花湖互通D匝道(跨空匝道桥梁)发生桥面侧翻事故,4辆车辆坠落,已致4死8伤。

  涉事大货车车牌号为陕AN0257,隶属于天津平发大件运输有限公司。12月19日,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回应南都记者称,该货车从临潼收费站上高速,是合法通行的大件运输车辆,有超限审批手续。

  南都记者查询获悉,对于超限运输通行证,陕西、河南、湖北等地的主要申请步骤相似。

  以陕西省为例,公路局官网信息显示,承运人申请时需要提交车辆、货物资料、运输合同等,超过100吨的需提供轴载分布图,标明各轴承重情况;初审后,资料上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审批,承运人递交桥梁评估报告,由陕西省公路局审查该报告,不能通行的需要重选线路。

  天津平发大件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此前对外表示,涉事货车从陕西走连霍高速到河南省,接着走沪陕高速到湖北境内,此后走大广高速,直至侧翻。

  涉事运输公司负责人事发后对外表示,有中介协调办理超限证,“在陕西和河南境内,办的是198吨超限许可证,湖北省境内办的是99吨超限许可证。前述证件在陕西、山东等地办理。”

  2 高速公路管理是否有漏洞?

  载重198吨车驶上了荷载55吨高架桥,高速路管理是否有漏洞?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根据保护公路的需要,在货物运输主通道、重要桥梁入口处等普通公路以及开放式高速公路的重要路段和节点设置车辆检测等技术监控设备,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事发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此公路段的管理机构负有管理责任。

  事发路段是否在施工也是关注焦点之一,各方说法不一致。涉事运输公司负责人称,车辆本欲走匝道中间,但遇养护,施工人员没让司机走中间。不过,交通运输部门给出的答复相反,当时涉事路段没有施工。而据“中国消防”官方账号12月18日晚消息,事发桥梁为单立柱桥,桥上有小范围施工。现场3台大货车从匝道桥掉落,另有桥上施工人员从桥上掉落,1台小轿车被垮塌的匝道桥压住。

  湖北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武黄支队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发生侧翻时,匝道正在养护,有一半被阻挡标识围住。“虽被挡住,但不影响通行。”

  南都记者注意到,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经批准进行大件运输的车辆,在公路行驶时应当遵守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车辆通行公路桥梁,应当匀速居中行驶,避免在桥上制动、变速或者停驶。

  武黄支队相关负责人曾说,“我了解的是,司机并没有挪开阻挡标识,车没走中间,在没被挡的另一半上走。”

  3 桥墩设计是否合理?

  500米长的匝道桥面侧翻,事故引发公众对独柱墩桥梁安全性的担忧。据央视新闻报道,侧翻的高速花湖互通D匝道是鄂东长江公路大桥的匝道,2010年9月通车,施工单位是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联合体,独柱墩结构。鄂东大桥公司拥有匝道45%的路权,负责日常养护,另外55%的路权属湖北武黄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

  多年从事桥梁检测工作的一位高级工程师告诉南都记者,其认为严重超载、偏载,多方原因共同作用下引起桥面扭转侧翻。事发的花湖互通D匝道桥长731.08米,桥面宽13米,设计荷载公路1级55吨。而涉事货车在陕西省公路局办理的超限许可显示,该车的车货总重为198吨。

  “按照这个数据,单这一辆货车就已超重近4倍。”该专家表示,超载运输车辆上路前经过公路管理机构的审批流程是严格且复杂的,需要经过多层审批手续。

  由于不同等级的桥梁均有限载数额,审批部门要根据桥梁设计荷载、桥梁结构形式、技术状况等多重因素,结合车货总重、车辆轴荷分布来进行验算,以此判断超载车辆通行是否会给桥梁带来安全隐患。必要时,还需要采取增加车辆轴承,桥梁加固等措施。

  上述专家谈到,早期独柱墩桥梁多数未进行抗倾覆设计,如果长期承受超载车辆偏侧行驶,自然增加了发生侧翻的可能性,也影响桥梁的使用寿命,桥面宽的独柱墩桥梁的抗侧翻性自然更差。

  “过去短柱墩桥发挥了节省空间的优势,但是随着运输道路运用需求的提升,加上近年来发生的侧翻事故,如今独柱墩桥梁早就不是主流。”上述专家透露。“近年来,不少公路养护部门已对独柱墩桥梁的安全系数进行重新测评,并实施加固措施。”

  2020年10月,湖北楚天联发路桥养护有限公司曾承接鄂东长江大桥独柱墩加固项目,并对此次出现垮塌的花湖互通D匝道进行过加固。12月20日,南都记者就此事致电该养护公司询问相关信息,相关人员说,上述养护工程已竣工,且通过了相关部门验收。

  4 后续有何应对处置措施?

  武汉的杨女士曾在12月19日驾车自沪渝高速经花湖枢纽立交互通进入武鄂高速。她告诉南都记者,当天,侧翻桥段正在进行维保和修理。由于对向车道已被封闭,杨女士行驶的往武汉方向单向车道被水马隔开一分为二,对向车道于此借道正常通行。

  杨女士在12月18日驾车从武汉市启程,原定经花湖枢纽立交互通转入沪渝高速,最后杨女士选择了其他驾驶路线,绕开事发路段。“阴差阳错避开了,幸好没走那条路。”回想起看到桥梁侧翻事故新闻,杨女士心有余悸。

  12月20日,南都记者就相关事项致电陕西省公路局,工作人员表示,事故发生后,从交通运输部到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再到公路局,全线接受调查。“现在确定的结论还没出来,负责相关业务的同事正在参与调查。”

  南都记者注意到,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52条,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上路,造成公路桥梁垮塌等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公路受损严重、通行能力明显下降的,交通运输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按照职责权限,在1年内停止审批该地区申报的地方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此前在2019年12月,交通运输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系统建设改造完工率达到100%。近年来,江苏、云南、广西、四川等多地交通运输部门都曾对辖内国省干线公路独柱墩桥梁进行加固,提高桥梁自身的横向抗倾覆能力。

  据湖北省交通厅的招投标信息显示,目前湖北有18座桥34个独柱墩,计划从11月10日起施工120天,实施抗倾覆加固改造。

  延伸阅读

  因超限引发桥梁侧翻已有先例

  据南都此前报道,2019年10月10日18时,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境内的312国道K135处发生一起桥面侧翻事故,造成3人死亡。官方通报,事故直接原因是两辆重型平板半挂车严重超载、间距较近,偏心荷载引起梁体和墩柱之间产生相对滑动和转动,导致倾覆。

  事后,包括肇事货车所在的成功运输公司控制人在内的12人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外无锡市交通运输局17名官员被给予政务警告、诫勉谈话等处分。

  声音

  ◎货车在湖北鄂州侧翻,涉事货车仅有一张可公开查询的超限许可证,且范围为陕西境内,很可能存在“报短跑长”的情况。

  ◎现在超限审批在线上递交资料审核,发证单位是否尽到了审核义务?各路政有管辖范围,省际交界地带谁来负责?

  ◎大件运输车一旦进了高速,很难掌控实际行驶路线。省际收费站的取消,令大件运输车跨省监管少了一环。此外跨省大件运输实施全国联网后,提高了审批效率,但各地流程和监管执法尺度有差别,或给了部分运输车“寻租空间”。

  ——广东省一高速公路管理人员

  出品:南都即时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 马铭隆 黄小殷 杨天智 侯婧婧 见习记者 何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