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宣判,刘暖曦被判赔69.6万
江歌遇害1894天后 母亲江秋莲胜诉

→距离女儿江歌遇害1894天后,江秋莲等来一审判决结果。 IC供图
这是一场精疲力尽的长跑。
时隔三年,江歌母亲起诉刘鑫(后改名:刘暖曦)案一审迎来宣判,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法院提到,刘暖曦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导致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捧着判决书走出法院时,江秋莲背包里装着女儿遇害时的服装。“法院判决书认定,她(刘暖曦)案发时锁了门。”比起赔偿金额,江秋莲更在意女儿走后的谣言被击破。女儿的行为能被认可,原本很平静的她,忍不住再次哭泣。
诉 讼
彼时,围绕刘鑫(后改名:刘暖曦)对江歌遇害时拒绝开门的行为有争议,身为江歌母亲的江秋莲喊话刘鑫,后者避而不见,仅通过微博解释。2018年,江秋莲以生命权纠纷起诉刘鑫,提出民事赔偿207万。
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江歌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有质疑者称,江歌的死与刘鑫有关。凶案发生时,刘鑫在住所内,未对江歌施以援手。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17年末,日本法院的审判结束后,江秋莲回到了老家。
彼时,围绕刘鑫(后改名:刘暖曦)对江歌遇害时拒绝开门的行为有争议,身为江歌母亲的江秋莲喊话刘鑫,后者避而不见,仅通过微博解释。
294天后,在媒体斡旋下,两人第一次见面。
作为一名母亲,江秋莲的愤怒显而易见。她对刘鑫避而不见的做法不解,认为刘鑫因姓名、联系方式被曝光才最终露面,刘鑫哭诉“误会”。江秋莲质问江歌遇袭时为何没能进入房间,刘鑫称没反锁,并归还了江歌的照片。
看着照片,想到身中10刀的女儿,江秋莲崩溃痛哭。
2018年10月,江秋莲宣布以生命权纠纷起诉刘鑫,提出民事赔偿207万。
这并非易事。案件材料的跨洋认证花了一年多时间,青岛法院向刘鑫一方强制送达了开庭通知书,疫情又推迟了庭审。
2020年6月5日,案件举行首次庭前会议,刘鑫和代理律师没露面。又过了一年,2021年4月15日,案件开庭,刘鑫依旧未现身,委托律师到庭。
在起诉状中,原告江秋莲对案发经过的描述显示,2016年9月,江歌为与前男友分手的刘鑫提供援助,让其借住在家中。同年11月2日,刘鑫因害怕与陈世峰见面,要求江歌回家解围,江歌照办。当晚23时,刘鑫让江歌等待一同回公寓,此后惨剧发生。
庭审期间,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提出多个争议点:“江歌是否与刘鑫同时上楼?”“案发时201锁门了吗?谁锁了门?”同时公开刘鑫报警时的电话录音、检察官笔录。黄乐平提供内容显示,关于锁门,刘鑫对东京警方、江秋莲、其前男友陈世峰的说法均有出入。
刘鑫的代理律师作无责抗辩,称江歌遇害是陈世峰的行为造成,被告在事件过程中无任何过错。江秋莲拒绝民事调解。
法官宣布双方分歧较大,择期宣判。
这一等又是半年。
失 独
女儿的房间摆设没变,在江秋莲的手机屏幕里,还有在日本时安装的天气预报、地图应用程序。
江秋莲在青岛即墨开过一家小超市,也做过网约车司机,独自把女儿拉扯大。她曾经构想,等老了退了休,等女儿从日本学成回来成了家,就帮女儿带带孩子。
如今,家里收到最多的快递是法律文书。准备诉讼,也让她从识字不多的农村妇女,摸索着用电脑,“分清WORD、PDF格式文档”,逐渐熟悉法律概念。
她在公众平台更新案件进展。对于网络诽谤,江秋莲没有“心软”。
网民谭斌因在微博发布与江歌案有关的文章及漫画,被江秋莲以侮辱罪、诽谤罪诉至法院。江秋莲曾私信对方要求删除道歉遭拒。2020年10月27日,上海二中院判决,被告人谭斌以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21年4月,24岁的安徽女医学生张某宁因制作、传播侮辱江歌案相关当事人的漫画,被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一审判刑一年。
对于恶意的声音,江秋莲直接回击。有人评价她极端,也有人抱以同情。律师黄乐平是后者。他在江秋莲处于困境时决定代理这起生命权纠纷案。他告诉南都记者,“案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个人民事纠纷,也是事关社会道德风尚与公众利益的影响性诉讼。”
眼下,还有几起名誉权纠纷案在诉讼过程中。
女儿的房间摆设没变,在江秋莲的手机屏幕里,还有在日本时安装的天气预报、地图应用程序。2021年4月的一次通话中,江秋莲告诉南都记者,自己放了一盏长明灯,临近清明,每天都要和女儿“说说话”,诉说案件走到了哪一步。
等 待
“法院判决书认定,她(刘暖曦)案发时锁了门。”比起赔偿金额,她更在意女儿走后的谣言被击破。女儿的行为能被认可,原本很平静的她,忍不住再次哭泣。
女儿走后,52岁的江秋莲变得更忙。
她定期更新微博,建了微信群,协助向她求助的网民联系媒体,有时也在公众号帮忙转发寻亲的消息。
网络平台如今成了她的自留地。
遇到事情,江秋莲通过网络统一答复。她开始学习电商,从前女儿网民叫“左岸”,她于是把电商小店都起名为“左岸之家”。她不避讳在网络上受到关注后开始带货,但劝外界不要因为同情而购买。
她说,希望自己学习文化知识,增强内心的力量,并“准备把案件(包括网络侵权案)的赔偿款捐给失学女童。”
江歌离开已经1800多天。
从嚎啕大哭到平静地阐述,自己只是“江歌妈妈”,也许微博置顶文章解释了江秋莲的心声。她说,这个账号是自己的生活琐碎、唠叨、开店赚钱。对于外界的目光,无论是认为不够体面、偏激,还是疯癫,她说“只能这样痛苦地活着”。
年末,江秋莲开始焦灼,她罗列了各地法院民事刑事案件的平均审理时间,又参照法定审限喊话法院。
2021年12月27日,律师黄乐平透露,接到通知,12月31日开庭宣判。接到要开庭的消息时,江秋莲拒绝了绝大多数电话的打扰,在朋友圈致歉,称身体状况“临近极限”。面对外界纷至沓来的问询,深夜,她在“江歌妈妈”公众号发了一条视频:老母亲偎着江秋莲,后者疲惫但平静地说,无论结果如何,谢谢律师团队。
但就在宣判前的12个小时,青岛城阳区法院突然通知,因法官身体不适,取消了庭审。2021年最后这一天,江秋莲依旧赶到法院,两鬓微白的她在媒体见面会上表示,“肚子里真要被这委屈撑爆”,自己“需要给女儿一个交代”。
10天以后,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鑫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居所门外导致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一审判决被告刘鑫赔偿原告江秋莲69.6万元。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律师黄乐平说,判决对社会道德价值引领会有风向标作用。
关注此案的律师丁金坤告诉南都记者,该案精神损失赔偿金额超过了一般案件,法院应当将案发后被告的精神伤害一并考虑在内。律师杨红良表示,该案在侵权行为和后果的因果关系认定上简约化处理,“突出价值观,对以后的案件会有影响。”
捧着判决书走出法院时,52岁的江秋莲背包里,装着女儿遇害时的服装。“法院判决书认定,她(刘暖曦)案发时锁了门。”比起赔偿金额,她更在意女儿走后的谣言被击破。女儿的行为能被认可,原本很平静的她,忍不住再次哭泣。
这个迟来的答案,她等了1894天。
2016年 11月3日 凌晨
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江歌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有质疑者称,江歌的死与刘鑫有关。凶案发生时,刘鑫在住所内,未对江歌施以援手。
2017年 12月20日 下午3点
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18年 10月15日
江歌母亲江秋莲通过微博表示启动对刘鑫的法律诉讼。
2020年 3月29日
青岛城阳区法院发布公告称,该院受理原告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
2020年 6月5日
该案召开第一次庭前会议,刘鑫方面无一人出席。2020年11月20日,该案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江秋莲方共举证10组51项证据,提出索赔金额为203万余元。
2021年 4月15日
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未当庭宣判。
2022年 1月10日 上午7时许
宣判前两个小时,江秋莲发布微博:江歌,我的好闺女,妈妈永生的最爱,你被迫离开妈妈1894天了。现在陪妈妈去法院,今天就要对锁了你的家门,阻断你逃生之路,导致你被她前男友陈世峰杀害的刘鑫宣判了(她早已改名刘暖曦),虽然这只是民事起诉刘暖曦,没有办法让她为你偿命,但这份判决对你,对妈妈,对姥姥,都是非凡的裁决!
2022年 1月10日 上午9时许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焦点
作为被助者和危险引入者 刘鑫具有明显过错
法院审理认为,刘暖曦(原名刘鑫)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法院对江秋莲主张的有证据支持的各项经济损失1240279元,酌情支持496000元。对于江秋莲主张的其他经济损失,不予支持。
根据现有证据,作为被救助者和侵害危险引入者的刘暖曦,对施救者江歌并未充分尽到注意和安全保障义务,具有明显过错,理应承担法律责任。
刘鑫事后发表刺激性言论 承担精神赔偿责任
本案中,江歌在救助刘暖曦的过程中遇害,江秋莲失去爱女,因此遭受了巨大伤痛,后续又为赴国外处理后事而奔波劳碌,而刘暖曦在事发后发表刺激性言论,进一步伤害了江秋莲的情感,依法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法院根据行为情节、损害程度、社会影响,酌情判令刘暖曦赔偿江秋莲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
江歌无私助人应予褒扬 理应得到法律救济
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
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
专家
这样一起在舆论场引起诸多“情与理”讨论的案件,也在民事法律范畴作出了判定。就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法学专家。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徐爱国:有一个安全保障的义务,应该积极地去救助受害者,而不使受害者的情形变得更糟。如果是情况发生更糟的话,那么可以认定她没有尽到注意的义务,可以构成一种过失。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谢鸿飞:这个判决,运用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就树立了人和人交往的一个标准。如果甲帮助了乙,那么乙反过来应该对甲也有一些帮扶义务。虽然在理论和法律上,我们一直都认可了这一点,但是这个案件中间,通过一种比较直观的方式来得以显现。这个判决对保护义务的认定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出品:南都即时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 综合央视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