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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陕西潼关双桥河流域生态问题

剧毒矿渣就地掩埋 土壤氰化物严重超标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宋凌燕 01-25 00:40

  2021年9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前期暗查发现,潼关金星矿业未对违规堆存的尾矿砂进行处置,而是就地覆土植绿。

  黄河支流流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问题又一次被通报。日前,生态环境部集中公开了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典型案例。其中,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督察陕西发现,渭南市潼关县双桥河流域存在非法提炼黄金的现象。

双桥河是黄河右岸一级支流,在潼关县境内有寺底河、桐峪河、西峪河等支流,最终汇入黄河三门峡水库。此次督察发现,双桥河流域长期以来违法倾倒矿渣、侵占河道、采选矿废水与生活污水直排等问题十分突出,环境风险隐患较大。然而,潼关县相关整治工作浮于表面、敷衍应付,并对相关企业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

  非法提炼黄金屡禁不绝 政府清理取缔工作不力

  2021年12月,督察组在陕西发现,渭南市潼关县双桥河流域小碾子、小浮选、小氰化提炼黄金(以下简称“三小”提金)屡禁不绝,部分金矿采选企业违法排污多发。

  督察人员介绍,早在1996年,国家就已明确提出,对土法选金企业责令关闭或停产。2005年以来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均明确要求,对“三小”提金在内的落后选金工艺予以淘汰。

  但潼关县有关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对“三小”提金清理取缔整治推进不力,“三小”提金屡禁不绝、死灰复燃现象突出。

  2021年3月,督察人员前期暗查发现,在潼关县太要镇西峪河三河口桥上游、右岸距离河道约100米处,就有2处存有大量堆浸液的非法氰化提金池。督察进驻期间,发现代字营镇仍有非法小浮选加工点违规建设。

  偷排废水填埋尾矿渣 环境污染风险隐患大

  此次督察发现,双桥河流域沿河布局有采选、石渣加工等各类企业21家和1个工业园区,长期以来违法倾倒矿渣、侵占河道、采选矿废水与生活污水直排等问题十分突出,环境风险隐患较大。其支流西峪河、桐峪河、寺底河等临河分布有多座尾矿库,甚至部分尾矿渣被直接填埋在河流沿岸。

  2021年3月,督察人员前期暗查发现,紧邻寺底河右岸的潼关金星矿业新尾矿库虽已建成,但企业仍向紧靠河岸且无防渗措施的无主尾矿库违法堆存大量尾矿砂,违法占地15.8亩,并擅自将近2000立方米尾矿废水偷排至寺底河。位于西峪河左岸的潼关鑫源矿业尾矿库紧邻西峪河,选矿废水直排河道,近千吨尾矿砂违规外运并堆存在右岸,违法占地8.83亩。

  督察人员指出,一旦遇暴雨洪水,沿河的矿渣和尾矿砂将被冲入河道造成环境污染,风险隐患较大。

  整治工作浮于表面 整改报告严重失实

  督察组认为,双桥河流域存在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是因为潼关县相关整治工作浮于表面、敷衍应付,对流域内“三小”提金、违法倾倒矿渣等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监管不严,排查整治不彻底。

  2021年7月,潼关县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称,2处非法氰化提金池和潼关鑫源矿业违规清运尾矿渣问题整改到位,潼关金星矿业废水偷排等问题不实。

  然而此次督察发现,2处非法氰化提金池占地约10亩、2500立方米的氰化尾渣堆直接覆土植绿,土壤样品中氰化物含量严重超标,高达22.1毫克/千克。潼关鑫源矿业谎称已将外运尾矿砂运回,实际为就地覆土掩埋,性质恶劣。潼关金星矿业未对违规堆存的尾矿砂进行处置,偷排废水行为经查证属实。

  督察组认为,潼关县有关部门对上述行为视而不见,整治报告严重失实。

  督察组指出,潼关县对双桥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重视不够,对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解决不力,对新增违法问题排查整治不到位,日常监管流于形式,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突出,导致相关问题长期未解决,流域环境污染严重。

  采写:南都记者 宋凌燕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