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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专访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

新一轮生育政策调整有多重政策目标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吴斌 03-14 01:35

  贺丹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三孩生育政策在2021年出台后,生育支持体系应该如何完善,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生育支持体系应基于三大支柱,分别是生育保险制度、普惠托育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体系。

贺丹表示,这一轮生育政策调整的目标是多重的,不是单一的,更强调包容性。因此,有关部门在评估政策效果时,会把生育支持政策出台、落地的情况作为评价的一个主要指标。

  声音

  我不太同意强制男性休相关生育假,因为每一个家庭做出的决定,其实都是负责任、出于对自己家庭利益最大化所做出的决定。比如,可能爸爸出去工作挣钱更多,更有利于家庭发展,家庭可能确实有这样的考虑。我们在社会环境的营造上要包容这种情况。当然,现在我们倡导的主要是男性更多参与家庭育儿,因为实际情况里确实是女性承担了更多。

  01

  政策目标

  四川攀枝花、甘肃临泽出台育儿补贴制度,是有意义的探索

  南都:这一轮的生育政策调整能带来更多的出生人口吗?

  贺丹: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很多人问,三孩到底能生多少?根据我的理解,这一次生育政策调整和以往相比有不同,那就是更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强调出台更多支持生育的政策,政策的核心目标并不是要多生多少孩子,而是通过相关政策去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帮助有生育意愿的家庭实现其生育意愿。最后,通过这些微观政策来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的宏观目标。这一次生育政策调整的目标是多重的,不是单一的,同时也更强调包容性。因此,我们在评估政策效果时,会把生育支持政策出台、落地的情况作为评价的一个主要指标。

  南都:一些省份在修订人口计生条例时,明确提出鼓励实施育儿补贴制度,育儿补贴是否有助于提升生育意愿?

  贺丹:这一轮生育政策调整,第一步是消除一些生育的限制性措施,比如社会抚养费等;那么下一步就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转变政策导向,从过去的控制生育转变为支持生育。生育支持保障体系要经过重塑才能成型,需要比较长的时间。

  在这个转变过程中,我们要找到精准的方法来帮助家庭。我们的政策导向并不是鼓励为国家多生孩子,首先是满足家庭的需要。提振生育率可能是间接的宏观目标。在公共服务政策制定上,我认为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综合考虑财政负担和可持续性。例如四川攀枝花、甘肃临泽出台了育儿补贴制度,是有意义的探索。

  我认为,目前最关键的核心问题应该是把生育保险做大做强。未来,随着国家财力增长,逐步完善家庭福利等制度。这有一个长期的过程。

  02

  支持政策

  未来生育支持体系应包含三大支柱

  南都:我们需要怎么样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贺丹:我认为,生育支持体系应有三项基本制度,分别是生育保险制度、普惠托育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体系,这应该是我们未来生育保障体系的三大支柱。这三方面的保障措施应该是最核心的。有了基本制度,政策就有了实现的路径,就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做增补。

  南都:在这一轮生育政策优化中,很多地方完善了生育假的体系,延长了产假,增设了育儿假,但有人认为,这些生育假很有可能变成“纸面福利”,难以落地,您怎么看?怎么避免这种情况?

  贺丹:生育保险的功能之一就是为女性在生育期间的工资收入提供保障。此外,还有另一个功能,就是平衡企业之间的生育成本负担,因为不管是男职工还是女职工,都要缴纳生育保险。如果生育保险制度本身比较完善,它能够保障带薪产假落实。

  但是,我国的生育保险覆盖面比较小,筹资渠道也比较单一,只有用人单位缴费这个唯一的渠道,可能一些地方在生育政策调整之后出台了政府兜底的政策。面对未来生育保障相关待遇支付需求,我们要加强生育保险本身的改革,扩大覆盖面,拓展筹资渠道,提高待遇保障水平。我们机构也在做这方面的前瞻性研究。

  南都:在很多地方,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目前只覆盖了女性98天基础产假,这一轮改革普遍增设育儿假,未来生育保险应该覆盖更多假期的生育津贴吗?

  贺丹:在生育政策调整以后,生育保险支付压力大大增加,这是几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生育保险本身筹资能力就有限,由于新冠疫情,我国实行了减费降税政策,生育保险的征缴收入也减少了。而大多数地方伴随生育政策调整增加了生育假,这些假期工资谁支付呢?各地做法不一样。有些地方因为生育保险有结余,有能力负担,就由生育保险负担;有些地方生育保险已经收不抵支,应对这种情况,有的通过统筹医保基金填补(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在2019年已经合并实施),有的是通过财政补贴。这种情况下,生育津贴的待遇保障就难以提升水平。这个现象是我们需要关注的,应该有一些长期的制度性安排,甚至应该在法律法规中明确。

  南都:目前,我国总体的0-3岁幼儿入托率只有约6%。您的主张是优先建机制,什么样的机制可以把普惠托育发展起来?

  贺丹:“十四五”规划把每千人4.5个托位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虽然有中央财政引导资金的支持,各地政府也在努力,但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设还刚刚起步。受新冠疫情影响,市场办的托育机构遇到运营困难。我们呼吁市场办的托育机构应该享受和普惠幼儿园一样的政策支持力度。同时,我们也主张托育机构的发展应该以“公办民营”的模式来主导,加快价格可及的普惠托育机构的发展。

  03

  政策导向

  生育支持政策导向不应 是简单替代家庭功能

  南都:谈到生育率下降,很多人关注到生育养育抚育成本的问题,某种程度上也是因为女性在生育期间能够从家庭和社群中得到的支持在不断降低。你怎么看?

  贺丹:除了生育支持体系,我关注的另一个领域就是家庭友好型社会的创建。中国社会目前经历的是人口转变和家庭变迁的双重变化。要应对高龄少子化的挑战,我们必须关注家庭遇到的方方面面的困难,政策的导向应该关注家庭,提高家庭的发展能力,支持家庭养老抚幼的功能,让家庭为个人提供更多支撑,让一些优秀的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理念互相融合,培育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的家庭文化,比如代际支持、性别平等、家庭责任共担等。

  如果看国内国外的家庭福利理论,有的是以家庭为主,有的是去家庭化——以国家代替家庭来承担更多功能,但一些国家的福利不可持续,现在的世界潮流是“再家庭化”。

  我认为,我国的家庭福利政策也不应该是简单代替家庭功能,而是通过政策支持强化家庭的功能。

  南都:现在很多地方提出要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你怎么看?

  贺丹:我更愿意用“家庭友好”的概念来解释“生育友好”。实际上,不仅仅是在生育这个阶段,社会才支持家庭,家庭友好是一个生命全周期的概念,除了生育友好,也包含儿童友好、老年人友好等。

  我们现在的一些政策可能并不是在巩固和维护家庭。比如落户的政策原先没有考虑配偶、孩子的情况,现在有改变,很多地方的落户政策优先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团聚。

  采写:南都记者 吴斌 摄影:南都记者 莫倩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