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八项防疫规例延长6个月,至9月30日
不遵从强制检测指示等行为将重罚
来源:南方都市报
03-31 01:10

香港沙田,自发加入“抗疫的士专车”的司机在待命。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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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3月29日公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通过修订《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条例)下的八项公共卫生紧急情况规例,将其有效日期延长6个月至9月30日。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也根据该条例修订《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A章),以延续及加强特区政府采取疫情防控措施的相关法律框架。
上述修订规例将于稍后刊宪,并于3月31日生效。
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延长有关规例的有效期旨在继续保持实施相关防疫措施的法律框架,但并不代表该等规例下现行施加的限制会持续不变直至相应的失效日期。相关法律框架已加入弹性条款,容许特区政府视疫情发展情况,根据香港整体疫情防控及恢复社会和经济活动的需要,调整个别限制和条件。
另外,为完善现行强制检测安排的法律框架,以及提高违反强制检测要求的阻吓力,特区政府就第599J章作出其他修订,提高不遵从强制检测指示、强制检测公告及限制与检测宣告下的检测规定的相关罪行罚则,违规者最高可被判处第四级罚款(25000港元)及监禁6个月,以加强阻吓力并维持不同罚则之间的分级。
特区政府还修订了第599A章,以加强对个别人士、物品(包括动物)或地方采取检疫或隔离措施的法律条款,包括将不遵从检疫令或隔离令订明为罪行并引入罚则,违规者最高可被判处第三级罚款(10000港元)及监禁6个月,同时完善管制进入或离开检疫或隔离处所的条款。
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敦促所有须接受强制检测、隔离或检疫的人士遵守相关规定,以防止病毒在社区传播。特区政府会继续密切监察疫情发展,不时检讨各项措施,以在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后作出适当调整。
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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