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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平台寻求救济是有效的应对手段

广州互联网法院法官袁玥:网络侵权纠纷呈高发态势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06-02 01:06

广州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一庭法官袁玥

  5月31日,在“网络暴力的预防与治理”主题论坛上,广州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一庭法官袁玥以“网络侵权纠纷疑难问题”为主题发表主旨演讲。袁玥表示,随着公众权利意识的提高和互联网的广泛普及,网络侵权纠纷呈高发态势,今年的相关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比上升了近50%。她建议通过充分发挥人格权禁令的作用来防治网络暴力,但从效率和效果的角度出发,在遭受网暴时向平台寻求救济是目前最及时有效的应对手段。

  希望

  通过裁判引导,震慑网暴行为

  “从我们受理的相关案件来看,今年的网络侵权纠纷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比上升了将近50%。”袁玥指出,网络暴力引发的侵权纠纷可能涉及多个当事人,具体表现为涉及多个被告、受害者和平台。

  首先,网络暴力事件大部分是由多人共同实施,受害者可能要对多个侵权人提起诉讼;其次,网络暴力不仅是对受害者施暴,还可能影响其家人朋友等;另外,为了获取被告的真实身份信息,或认为平台在其中推波助澜,部分案件的受害者会同时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她强调,尽管施暴者人数众多可能会让受害者的维权成本变高,或导致法院接收的案件数量增加,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不责众”。当前法律制度相对完备,即便“你一言我一语”对受害者造成伤害,也可以按比例划分责任。

  “我特别想表达一个态度,法院作为裁判者不会抵触或惧怕网暴案件的数量。只要审理确认存在侵权行为,行为人肯定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们也希望通过裁判起到引导和震慑的作用。”袁玥说。

  难点

  网暴事件的相关事实查明困难

  袁玥表示,处理网络侵权纠纷案件的一个重要难点在于网络暴力事件的相关事实查明困难,具体表现为侵权主体身份难确定、网络暴力事实难认定以及网络暴力所造成的损害难查明三个方面。

  “一旦我被网络暴力了,怎么证明被网络暴力的就是我?我要去告谁?”在确定侵权主体身份方面,袁玥表示,互联网的虚拟性导致网络用户的身份很难查明,而各个平台身份验证手段的不同也导致用户信息的真实性有差别。南都记者观察到,目前,不少网络平台都推出了遭受网络暴力的救济渠道,用户可通过举报、与平台方直接联系等方式要求施暴者停止侵权。袁玥也肯定了这一事实,她直言,通常只有在处理结果未达到受害者要求时,才会选择起诉至法院。因此,平台在网络暴力事件中可以发挥比较好的预防或制止作用。

  “从效率的角度出发,我们还是提倡受害者能够首先了解各网络平台的投诉规则和渠道,并且认真、谨慎地去进行投诉。这可能是目前为止,最及时有效的止损手段了。”

  此外,如何从法律法规层面防治网络暴力?袁玥表示,建议通过充分发挥人格权禁令的作用来应对网络暴力问题。

  从效率的角度出发,我们还是提倡受害者能够首先了解各网络平台的投诉规则和渠道,并且认真、谨慎地去进行投诉。这可能是目前为止,最及时有效的止损手段了。——广州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一庭法官袁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