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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江门地区碉楼之存废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彭建新 06-04 00:20

  江门地区碉楼众多。 资料图片

  1939年4月27日《大公报)(香港版):《四邑商会请免破坏碉楼基围》。

  1939年5月4日《香港华字日报》刊登白崇禧复四邑商会电。

  1939年5月13日《申报》(香港版):《张代司令长官准许免拆四县碉楼》。

  □彭建新

  1939年春,日本侵略者军队进攻广东四邑(四邑,江门地区旧称,指恩平、开平、新宁(台山)、新会四县,后涵盖鹤山县,江门地区更多通称为五邑,本文涉及年代即四邑与五邑之称并存),四邑各属战事日趋紧张。国民党军西江总指挥兼某军军长邓龙光通令四邑各属所有碉楼及防水基围限于最短期内自动破毁,以免为日军所用。

此令一出,四邑民众、四邑旅港同胞和海外侨胞纷纷提出异议。经各界力争,四邑碉楼最终得以保留。其中,香港四邑商工总局居功至伟。

多方恳请饬令收回成命

  

  香港四邑商工总局是香港老牌华人商会之一。1909年,旅港恩平、开平、新宁、新会四邑商人成立香港四邑商工总局,其宗旨为“保护四邑在香港之商务及在香港或经过香港之商人等。凡有利宜兴,有弊宜除。凡关于在港之四邑人者,本局有整顿之专责”。成立之初,有创办董事56人,李煜堂任主席,余斌臣为司理,吴东启为司库。(《四邑商工总局之组织》,《香港华字日报》1909年8月13日)。香港四邑商工总局成立后,积极团结、凝聚、服务四邑在港乡亲,关怀和支持家乡建设,在香港和四邑中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获悉四邑碉楼即将被毁,旅港开平商会主席谭贞谋特函香港四邑商工总局,请求代电各有关机关、团体,恳予收回成命。1939年4月26日,香港四邑商工总局召开值理大会,研商对策。四邑商工总局主席刘毓芸(新会籍)主持会议,黄月樵(台山籍)、区泽森(新会籍)等先后发表意见,一致认为四邑现尚安谧,各种碉楼在防盗上有其重大价值,今日地方不靖,需求更殷。当局还要将防水基围拆毁,更为不妥。因修筑防水基围,为防水患,一旦毁去,则民众生命财产均将失保障。大会议决致电蒋介石,请饬邓龙光军长收回成命。电文称,邓龙光军长下令将四邑所有碉楼、防水基围,及类似碉楼房屋,限日拆毁,“人心惶惑,不知所措。敌未至,碉楼先毁,情何以堪!恳请饬令收回成命,以安人心”。(《侨商请求保留各村碉楼》,《香港华字日报》1939年4月27日)。香港四邑商工总局还致电白崇禧(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副总参谋长、桂林行营主任、第四战区司令长官)、张发奎(第四战区代司令长官)、邓龙光等军方要员,请饬令免拆碉楼。蒋介石、邓龙光、白崇禧等先后复电。

  5月1日,四邑商工总局召开董事会议,宣读蒋介石、邓龙光复电。蒋介石的复电:刘毓芸主席电悉,“已交张代长官酌核办理矣”(张代长官,即第四战区代司令长官张发奎)。邓龙光复电:“译送侨港四邑商工总局刘主席。来电悉,拆毁碉楼,系奉上命办理,经代转呈乞免,候复再达”。(《四邑商工总局成立筹赈难民会关于拆毁碉楼蒋电在核办中》,《香港工商日报》1939年5月2日。)

  5月3日,香港四邑商工总局收到白崇禧复电:

  请转香港四邑商工总局刘主席毓芸……查民间碉楼及类似碉楼之建筑物,既可为日炮兵射击之目标,赋予射向之准据,又可为敌空军轰炸时认我目标之基点。万一不幸落入敌手,尤可利用为展望观测之处所,或凭藉为抵抗之掩体。设不加以破坏,在我炮兵火力较逊于敌之情形下,实予敌以利用之利,而予我以妨碍之害。故碉楼拆毁,乃基于军事上必然之要求,奉国家最高军事机关之命令而执行者。希转知五邑胞众,须本国家第一,军事第一之共同目标,明瞭碉楼拆毁之作用,忘于微小之牺牲,争取国家伟大之胜利为盼。特复。白崇禧。

  此电文详见于《白崇禧电复四邑商会拆卸碉楼有利我作战》报道,1939年5月4日《香港华字日报》。四邑商会即四邑商工总局,当时在香港社会惯称四邑商工总局为四邑商会。

  白崇禧的复电,态度坚决,按原议执行,且其理由上升到国家利益和抗战大局的高度。白的复电,引起四邑商工总局和四邑各属民众的强烈反对,一再吁请收回成命。

  

力争之下,张发奎颁令免拆碉楼

  

  1939年5月6日,《香港工商日报》头版“一周述评”发表评论《当局必要拆毁五邑碉楼》,初看其题目,以为是支持国民党军事当局拆毁碉楼,其实不然。文章称:

  关于五邑方面之碉楼事件,军事当局饬令乡民要尽拆毁,经各地民众和四邑商会等苦苦请求,而白崇禧复电已决行拒绝所呼吁。据人民的意思,则以为敌未至而土已焦,这是一件很不合理的事。且目下我们军事正有赖于游击队,那正好凭着各乡的碉楼来作战!还有一点说得很动人的,则平日各乡之有碉楼,实所以防盗,若一旦毁去,则乡中良善者便不难尽为盗贼的俘虏。那么,岂非敌未至而人民已成囚徒。在当局最常说的话,乃为疏散人口。人口既疏散,则碉楼自然无所用。那毁之自可使敌减少目的物。当然,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理由,不过当局的疏散人口办法是怎样的?什么地方才是安全之区?人民离了本乡,而到异乡去,其生活问题又怎么解决?凡此,我们以为当局该有完美的解决办法吧!

  在香港出版的《生活月报》发表社论,详述四邑碉楼不应拆毁的五大理由:第一,下令拆毁碉楼的理由,将来如四邑沦陷时,恐资日军利用。日军能利用于后,岂我不能利用于前?平心而论,盗贼杀人放火,日军亦杀人放火,两者原无差异,碉楼御贼已收功于既往,或可利用之收抗日之功于将来。第二,历史上四邑多盗贼,如无碉楼,则今日之四邑不知成何世界,四邑为中国领土,为四邑生存计,政令不宜操之过急。第三,抗战至今,中国税收短绌。今后之战费必然要大量依靠海外华侨热心捐助。四邑籍华侨众多,如其以半生血汗所建之碉楼亦被拆毁,主张拆楼者设身处地,当有何感想。第四,四邑碉楼意在防贼。建筑时已是百计张罗。所谓建时难,拆时更难。今一旦令其拆毁,殊令人以难堪。第五,四邑许多房屋于两廊或中厅处高筑小型碉楼。何为碉楼,何为房屋,难以分辨。如政令一行,徒滋纷扰。综上所述,社论认为:

  为中国抗战前途计,为中国抗战争取最后胜利计,为四邑人民安宁秩序与生存计,对于四邑碉楼,均应予保存也。

  邓龙光将香港四邑商工总局、海外四邑侨团和四邑民众等各方请求,转呈第四战区代司令长官张发奎。5月中旬,经张发奎准许,免拆五邑碉楼。为此,第四战区司令部核定了“暂缓拆除五邑碉楼办法”三条:一是每一碉楼应由楼主派武装壮丁两名以上守护,并将预定守楼之壮丁姓名械弹由楼主负责签名列册,具缴呈县政府,以凭随时点查。二是具结之碉楼如日军来犯时,该楼壮丁如不抗拒,该楼主应将护守壮丁限期解办,否则该楼主应受同等处分。三是如碉楼不派壮丁守护者,仍应拆除,免资日军利用。

  随后,邓龙光谈称,拆毁四邑碉楼之事,完全出自上命,本军奉令执行,并非对地方有所为难。接到香港四邑商工总局及外国四邑侨团来电,请求免拆后,本军当即电呈第四战区张代司令长官呈陈一切。最近奉得张代司令长官电,准予免拆,本人亦深感欣快,可告慰于四邑人士及旅外侨胞。(《张代司令长官准许免拆四县碉楼》,《申报》(香港版)1939年5月13日》)

  ◎作者彭建新,历史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