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获督查激励,广东赢在实干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21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扩大内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99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深圳、广州、佛山、东莞等广东城市斩获殊荣,其中深圳更是一口气拿下八项督查激励。对获得督查激励的地方,国务院将相应采取资金、项目、土地、改革先行先试等30项激励支持措施,督促再接再厉。
督查不仅有问责,更有激励,而且是大张旗鼓的国家级“盖章认证”,应当说,国务院此番督查激励一定程度上刷新了很多人的认知。于公众而言,与“督查”相伴的词汇,可能更多是举报、暗访、查处和问责。显然,这样的认知并不完整,事实上,国务院自2016年起就开始探索展开督查激励,“持续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表扬激励”,以调动和激发各地大胆探索、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值得注意的是,此番受激励地方的典型性、示范性特质明显,兼顾东中西部地区平衡,特别是对市县两级的激励占比91%,体现了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呼应了市域、县域治理的现代社会治理理念。不仅如此,这还是一次地方治理工作年度大考,获得督查激励的同时意味着相关地方经受了全方位行政监督的年度审视与反向排除,考虑到当下“互联网+督查”平台这种全天候、全民参与型监督全面普及,可以说能获得国务院肯定殊为不易,客观上也提高了督查激励的含金量。
而激励措施可谓真金白银,货真价实。比如对广东省同样入选的“直达资金下达使用、落实财政支出责任、国库库款管理、预决算公开等财政工作绩效突出”多个省份,国务院督查激励就开出了在中央财政预算中“单独安排激励资金,每个省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的大礼包予以支持。
广东各地在30组激励名单中多有斩获,彰显国家对广东各项工作的充分肯定和支持。每一项都需要扎扎实实的探索实践,每一项都不是轻描淡写可以拿到的殊荣,特别是在商事制度改革领域,广东已经是连续5年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广东作为整个国家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和实验区,也是商事制度改革的策源地和先行地。从2012年开始,就以敢为人先的勇气和魄力,在全国率先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从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先证后照”改“先照后证”,以及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切入,拉开了全国商事制度改革的序幕。特别是2018年7月,广东省政府出台《广东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行动方案》,开启了广东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
在“督查激励”的激励下,广东坚持对标最好最优,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与协同,通过厘清“证”“照”功能关系,推动市场准入、准营与退出全链条便利化,提升登记服务水平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推动市场准入制度发生根本性变革,企业开办从14个环节压缩为1个,开办时间从35天压缩到1天,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优等生”没有止步,还在不断挖潜,这也暗合了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制度初衷。而通过这种国家层面的表彰先进,除了在全国范围内形成鼓励和示范效果,也促进了绩优生们在不同领域的互相借鉴、彼此赶超,让优良的治理与不断精进的改革深入社会各方面,让普通社会成员真正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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