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22年实现占补平衡,广东如何做到让耕地保护者不吃亏?
强化耕地源头保护 从“要我保”转向“我要保”


台山冲蒌镇天荣新村,男子驾驶手扶拖拉机耕地。 南都资料图
6月25日是全国土地日,主题为“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日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举行“保护耕地和自然资源保障发展”发布会,介绍近年来广东耕地保护、自然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情况。记者获悉,去年,广东超额完成了5万亩的垦造水田年度任务;到2021年广东已连续22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在强化经济发展的国土空间保障方面,广东省已按照一定比例向各地预支了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截至目前,各地剩余的用地规模,预计能够满足近两年的需求。
“家底”
广东耕地质量好,但数量少
广东耕地资源的“家底”如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处长周琳静介绍,广东全域耕地都是“一年三熟”,平均质量比全国耕地平均质量等别高出4等多,其中水田占比超过七成,光照、水热条件都很好。然而,截至2020年底,全省耕地总量2848万亩,人均耕地面积仅0.23亩,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5。各类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年均超过6万亩。
“总的来看,广东耕地质量好,但数量少,破碎程度高,建设占用需求多,保护的难度和压力很大。”周琳静介绍,“去年底,国家对耕地保护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明确在耕地上种树、种果、挖塘等将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非粮化’行为,必须落实耕地年度‘进出平衡’,广东同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双平衡’的压力很大。”
面对“双平衡”的压力,广东探索、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全链条”遏制违法用地,建立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监管体系,组织开展耕地卫片监督,对全省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补充耕地、垦造水田种植利用情况进行季度监测,并将“非粮化”图斑数据移交农业农村部门,配合其依法依规整改处置。
此外,广东自2017年起大规模实施垦造水田,累计完成垦造36.6万亩,形成水田指标25万亩,彻底还清16.3万亩历史承诺,有力保障162个重大项目落实占补平衡,确保广东连续22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值得关注的是,通过推进垦造水田,省级累计出售垦造水田分成指标7.2万亩,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累计向珠三角售卖1.5万亩水田指标,获得收入112.82亿元,有力促进了区域资源优势互补和平衡协调发展。
今年5月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林业局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六个方面16条措施,制定了耕地“进出平衡”的工作指引,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规划
实施耕地易地有偿保护机制
国土空间规划在耕地保护中处于前端位置。广东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就确保要对耕地应保尽保。在各地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时,严格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优先划定耕地保护红线。由此,减少占用耕地数量、降低保护成本、提高保护收益,落实好耕地源头保护。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副处长唐卉表示,“种粮食”与“种房子”“种果树”“挖塘养鱼”之间的收益剪刀差,是造成耕地流失的内在动力。这次国土空间规划确定各地耕地保护任务时,将实施耕地易地有偿保护机制,对增加耕地保护任务的地方进行经济补偿,让保护者不吃亏,逐步由“要我保”转向“我要保”。
不少重大项目用地都涉及耕地。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副处长吴鋆介绍,从今年开始,广东在用地审批环节实行重大项目自然资源查询服务,提前介入,在建设项目选址阶段,为项目的多个选址方案提供查询服务,指导项目单位在项目选址时,不占或少占耕地。项目确需占用耕地的,要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做到“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总的来说,就是要做到严审、快审、廉审,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同时,推动重大项目依法开工建设。”
周琳静介绍,接下来,广东将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保护耕地,确保全省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不仅要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中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带图斑、带位置分解下达,还要全面修订相关的规章及管理文件,落实耕地占补和进出“双平衡”要求,确保补充耕地的真实性和数量、质量“双到位”。同时,健全“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监管体系,完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和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终身追责、一票否决要求。
记者还从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广东全省已完成475万亩优质潜力地块外业调查,建立起耕地恢复潜力数据库,为后续耕地恢复工作提供支持。
举措
落实“用地指标跟着项目走”
在保护耕地的同时,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把做好重大项目服务支撑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强化国土空间保障、加强资源要素供给、优化用地审批服务,不断提升重大项目自然资源服务水平。
其中,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推动落实“用地指标跟着项目走”,对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由国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对11类民生设施用地及铁路综合开发用地、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以上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7个大型产业集聚区起步区基础设施用地等由省指标统筹安排,实行先进制造业计划指标预支制度,充分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确保好项目不缺指标。
与此同时,完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项目清单管理、专人跟进、定期调度、重点会商等工作机制,每年制定重大项目自然资源服务清单,将重大项目用地审批全流程纳入诊断,实时掌握项目进度和存在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用地难题,推动重大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此外,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还组织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全面实施重大项目自然资源查询服务和预告制度,提前介入重大项目用地选址,指导项目单位科学合理选址,最大程度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等限制建设区域;项目红线稳定后,实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预告,全面梳理项目用地审批涉及的各项前期工作和材料要求,指导各地做实做细前期工作。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八不准”
◎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摘自《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黄叙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