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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律监督,助力法治国家建设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南都社论 10-20 05:33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在党的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历史上是第一次”,10月19日,党的二十大新闻中心举行第三场记者招待会,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一级大检察官童建明从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以能动履职促诉源治理等多方面详细介绍检察机关近年来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增进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方面的进展成效。

  党的二十大新闻中心第三场记者招待会邀请包括公检法司多部门负责人,介绍国家十年来法治建设的各方面成果。而检察机关作为《宪法》明文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不仅承担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法定职责,而且是保护和捍卫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制度性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也恰好点出了检察机关在国家法治建设中“一手托两家(甚至多家)”的独特制度使命,同时也能非常直观地串起近年来包括检察公益诉讼在内的多项制度性监督进展。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的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其中将“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作为拓展法律监督触角、提高监督效果的重要部署。不夸张地说,检察公益诉讼是近年来检察机关可圈可点的制度性监督行动,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开始,检察公益诉讼就已经当仁不让地成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权威数据显示,近五年来,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1万多件,平均每年14万多件。

  检察公益诉讼实践遍地开花的同时,监督效果也有了实质性突破。2022年9月,最高检首次采用“一批次一案例”的形式发布第四十一批指导性案例,通报万峰湖专案这一最高检直接办理的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情况。万峰湖专案的办理过程,表明了检察公益诉讼在“跨区划生态环境受损问题解决”上的独特价值。而除了制度设置之初仅有的4个领域案件办理不断深化之外,全国人大又进一步增加和扩展包括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在内的多个崭新公益诉讼领域,新领域案件占比也已经达到20.7%。

  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不仅是检察公益诉讼的异军突起,而且是从制度层面对检察监督职能的重新认识与崭新探索。毫无疑问,检察监督机制的存在与运转,本身就是对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案件办理的全流程监督,也特别是在刑事诉讼之外,行政民事检察这一以往可能并不为人所熟知的领域,在近年来的扎实实践中越来越得到社会各界认可。据《南方周末》报道,党的二十大代表、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白静在办案过程中就曾亲历了外界从不知道何为检察建议到主动为检察机关提供办案线索的细微变化。应当说,这不仅是被监督对象的认知进步,更反映出社会各层面对检察监督工作的认可与接纳。

  法律本身就是现代国家运行的制度化监督机制,而作为对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负有监督使命的检察机关,从始至终都承担着纠正、督促的职责,是国家深化法治体系建设的突出代表。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提“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宏观语境,是整个国家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的反复磨合、不断精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