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十二项优化生态执法措施
探索执法“观察期”制度 推进包容执法

9月17日至20日,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开展海上执法巡查,加强渔船安全生产监管。 南都资料图
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深入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十二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规范执法、包容执法、精准执法、监督执法等方面作出规定。其中还提出探索“观察期”制度,企业在观察期内改正违法行为的,依法不予处罚。
不得临时增加检查对象
《措施》首先明确严防任性执法,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专项检查等计划性检查,检查开始前应由执法机构确定检查对象名单,然后实施检查。过程中,除发现异常线索外,不得临时增加检查对象。临时增加检查对象的,应当取得执法机构负责人同意。并要遵守检查程序,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此举针对性解决个别地方出现的任性检查、随意检查现象,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权利。
同时,还要规范自由裁量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处罚案件中应当严格适用《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和本地裁量权规定,防止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问题,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及其附件《广东省生态环境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目录》实施以来,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共对1509宗轻微违法案件免予处罚,在660宗案件中适用公开道歉减轻处罚制度,累计减轻罚款4957万元。
《措施》还强调,杜绝“一刀切”,不得无法定依据对个别、局部问题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对新业态、新模式不得机械适用原则性法律法规规章,不区分情形一律处罚或关停。
优先适用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
此次《措施》还有一大亮点是强调包容执法,以助力企业发展。
《措施》提出,对列入省人民政府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行业企业,以及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探索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优先适用警示告诫、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企业在观察期内改正违法行为的,依法不予处罚。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兴企业发展过程伴随着创新试错,中小企业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但自身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弱,都需要包容审慎监管,“此举将为新兴企业和中小企业创造更包容、更宽松的环境,助力其快速成长。”
但为避免该类企业滥用观察期制度,规避法律责任,《措施》也明确了不适用观察期的若干情形。
《措施》还提出深化正面清单制度,调整优化正面清单纳入范围,引导吸收更多企业进入正面清单。对清单企业和非清单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正面清单企业,应当积极适用免罚政策,并持续打击恶意违法行为,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全省21个地市共纳入正面清单企业1248家,通过自动监控等方式实施非现场执法36563家次,通过座谈、培训等方式实施指导帮扶1355家次,帮助企业完善环境管理。
分级分类监管减少对企业的干扰
《措施》还提出,要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除因投诉举报、交办转办、发现问题线索等情形需开展针对性检查外,计划性检查逐步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并根据排污量、日常守法等情况将监管对象分为一般监管对象、重点监管对象和特殊监管对象,执行不同抽查频次,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同时,要完善信用评价制度,对信用评价为绿牌的企业,降低一个档次抽查比例;信用评价为红牌的企业纳入特殊监管对象,加大抽查频次。
随着科技发展,《措施》也提出要创新非现场监管执法手段,探索建立以自动监控为基础,视频监控,用水、用能监控,红外遥感、走航监测,无人机(船)巡查、大数据分析等为补充的非现场监管体系。
亮点
●《措施》分为几个部分?
《措施》分为四个部分,分别突出规范执法、包容执法、精准执法、监督执法。
●严格规范执法
包括严防任性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杜绝“一刀切”,以规范的执法行为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权利。
●推进包容执法
包括探索执法“观察期”、加强指导帮扶、深化执法正面清单,从而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扶持企业快速成长。
●实施精准执法
包括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实施部门联合抽查、完善信用评价、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以更科学的制度、更先进的技术,提高执法精准度,提升执法效能。
●完善监督执法
包括强化执法监督、推行执法承诺,强化对执法权力的监督,倒逼规范文明执法。
链接
什么是执法观察期?
执法观察期是指对新兴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优先适用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在观察期内改正的,不予处罚。新兴企业发展过程伴随着创新试错,中小企业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但自身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弱,都需要包容审慎监管,此举将为新兴企业和中小企业创造更包容、更宽松的环境,助力其在广东大地快速成长。为避免该类企业滥用观察期制度,规避法律责任,《措施》明确了不适用观察期的若干情形。
执法承诺要求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时,承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并将监督信息承诺书,交给企业现场签字确认。通过承诺仪式,赋予企业更便利的监督方式,激发企业的正当权利意识,倒逼执法人员依法执法,不得任性。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张子俊 通讯员 粤环宣
- 下一篇:彩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