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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经济周期,如何与“不确定性”共舞?平安人寿一款创新增额终身寿险化解担忧!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综合 11-16 03:38

  充足的财富积累能让人更从容地应对不确定性。然而,在当前,想要守住财富不打折甚至有增长,并非易事。面对世事变化,民众所需,以风险管理见长的保险究竟能有哪些作为?

  11月5日,平安人寿在“御享盛世 稳赢未来——2023年财富盛会”上,全新推出“盛世金越(尊享版)终身寿险”,旨在帮助客户以确定性的保单现金价值增长抵御不确定的环境变化,以便客户收获有尊严、有品质的长寿人生。

  穿越经济周期,赋予财富管理以安全性

  2022年,在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经济形势下,个体也更加注重财富的稳定与安全。平安人寿推出的增额终身寿险“盛世金越尊享”,恰好切中这一痛点,为客户提供年度保额和现金价值双增长的守护。

  盛世金越尊享的年度保额,自第二个保单年度起按每年约3.5%确定递增,其现金价值则在交费期满一定年度后,按约3.5%逐年递增,增强客户有效抵御人身风险的能力,长久守护保单财富价值。

  需要指出的是,“盛世金越尊享”年度保额与现金价值的双增长明确写在保险合同中,因此,不易因外部环境波动而改变,能够帮助家庭穿越经济周期,积累财富。  

  深耕保障本源,应对人身风向的不确定性  

  漫漫人生路,若想收获美满,除了需要充足的财产储备外,还需做好应对各类意外事故或极端风险的准备。为更好帮助客户履行家庭责任,“盛世金越尊享”从做足保障出发,提供身故责任。

  在身故保险金给付方面,若被保险人18周岁前身故,则按所交保费与现金价值两者取大给付;若被保险人18周岁及以后身故,在交费期内将按所交保费的一定比例与现金价值两者取大给付,在交费期满及以后,将按当年度保额、现金价值以及所交保费的一定比例三者取大给付。  

  创新“双被保人”,锁住时间价值的确定性

  相信很多人会好奇,作为市面上众多的增额终身寿险之一,究竟“盛世金越尊享”与其他产品有哪些不同?

  从创新层面看,“盛世金越尊享”支持设置双被保险人,堪称一大特色。所谓“双被保人”,指的是一张保单允许同时有两个被保险人,如父母之一和孩子同为被保人,可延长盛世金越的年度保额及现金价值的增长周期;也可通过双被保人变成单被保人的操作,将这份年度保额和现金价值持续增长的保单传递给孩子。

  对于客户而言,通过设置双被保人,客户可将保单的有效保额、现金价值以及身故保障的增长周期进一步拉长,起到放大并锁定“时间价值”的目的。

  来自广州的陈先生是一名事业有成的企业主管。女儿今年刚刚出生,父亲年底也即将退休。陈先生深知,未雨绸缪才能真正长久照顾家人,因此原本就有良好投保习惯的陈先生从平安人寿广东分公司的代理人那里进一步了解了盛世金越尊享保险产品计划。

  经过估算,今年30岁的他,如果投保盛世金越尊享保险产品计划,被保人为自己和女儿,年缴保费10万元,缴10年,总计缴费100万元。从投保的那刻起,陈先生便可以享受高额的人身保障,实现生命价值、财富价值双守护。因陈先生的保单总保费达100万元,陈先生可使用居家养老体验官权益,将今年刚刚退休的父亲指定为权益人,提前启用“智能管家、生活管家、医生管家”三位一体的管家服务咨询平台,乐享居家养老品质生活。陈先生父亲百年后,陈先生自己还可以继续享受居家会员权益,享受有尊严、高品质的养老服务。而当陈先生85岁时,当年投入的100万元,经历时光的打磨,已经变为一笔高达500万元的传承金,且持续保障至最后一名被保人身故。一张盛世金越尊享保单,将让三代人受益。

  在不确定性增加的当下,把握财富之稳,便是为生命和幸福“增值”。平安人寿从客户对财富安全与稳定的需求出发,推出的盛世金越尊享保险产品计划,旨在以专业的保险保障与有温度的服务,帮助客户享受高品质、高价值的人生。

  重要提示:  

  【1】平安盛世金越(尊享版)终身寿险简称盛世金越尊享。

  【2】平安盛世金越(尊享版)保险产品计划中,年度保额=基本保险金额×(1+3.5%)^(保单年度数-1),年度保额与本主险合同的身故保险金相关,盛世金越尊享身故保险金:18岁前按盛世金越尊享所交保费与盛世金越尊享现金价值取大给付;18-40岁/41-60岁/61岁后,交费期内分别按160%/140%/120%盛世金越尊享版所交保费、盛世金越尊享现金价值取大给付;交费期满后分别按160%/140%/120%盛世金越尊享所交保费、盛世金越尊享现金价值、年度保额取大给付;

  【3】盛世金越尊享交费期满一定年度后,现金价值年增速约3.5%,具体时间因交费期、被保人年龄不同等而存在差异,最早交费期满后第1年,最晚交费期满后第12年。

  【4】盛世金越尊享可选择双被保险人,两名被保险人由您与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本主险合同被保险人为两人,则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时起至最后一名被保险人身故时止。本主险合同第7个保单周年日后且本主险合同交费期间已届满,且两名被保险人均生存时,您可向我们申请减少一名被保险人,经我们审核同意的,我们将在批单上载明留存的被保险人。

  【5】保单贷款需满足盛世金越尊享保单贷款的规则限制,详见条款。

  【6】本文所载内容仅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解除及其他内容详见保险条款,具体购买规则以公司规定为准。

  【7】居家养老服务是由深圳众海诚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或称“众海诚”)及具有经营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实际提供,具体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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