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注册制正式实施 165部制度规则出炉
取消发审会和并购重组委

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等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制度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注册制的制度安排基本定型,注册制推广到全市场和各类公开发行股票行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正式实施。
此次发布的制度规则共165部,其中证监会发布的制度规则57部,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等发布的配套制度规则108部。主要内容包括精简优化发行上市条件、完善审核注册程序、优化发行承销制度、完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等。
6大看点
精简优化发行上市条件
其中,在精简优化发行上市条件方面,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将核准制下的发行条件尽可能转化为信息披露要求。各市场板块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
完善审核注册程序
在完善审核注册程序方面,坚持证券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各有侧重、相互衔接的基本架构,进一步明晰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的职责分工,提高审核注册效率和可预期性。证券交易所审核过程中发现重大敏感事项、重大无先例情况、重大舆情、重大违法线索的,及时向证监会请示报告。证监会同步关注发行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同时,取消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优化发行承销制度
在优化发行承销制度方面,对新股发行价格、规模等不设任何行政性限制,完善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等机制。
完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制度
证监会表示,各市场板块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统一实行注册制,完善重组认定标准和定价机制,强化对重组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
强化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
证监会指出,强化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依法从严打击证券发行、保荐承销等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细化责令回购制度安排。此外,全国股转公司注册制有关安排与证券交易所总体一致,并基于中小企业特点作出差异化安排。
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防范
据了解,在制度规则层面,有关部门健全覆盖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退市、监管执法等各环节全流程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防范,加强行业廉洁从业监管。完善对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的抵近式监督和对发行审核注册的嵌入式监督,对资本市场领域腐败“零容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热点
上交所
发布26部配套业务规则、指引及指南
2月17日,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26部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配套的业务规则、指引及指南。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就市场关切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本次上交所集中发布了26部业务规则,包括已公开征求意见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9部主要业务规则,还包括17部配套业务细则、指引和业务指南。这26部规则与本所其他规则共同构建了保障全面实行注册制在上交所顺利实施的业务规则体系。
这26部业务规则,涵盖了全面实行注册制下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持续监管、交易组织管理和投资者保护等环节的主要制度安排。
具体包括4大类别:
(1)11部发行上市审核类规则,分别为首发、再融资、并购重组、优先股等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及与发行上市审核配套的申请文件受理、现场督导、业务咨询沟通等指引和指南。
(2)6部发行承销类规则,包括首发和再融资发行承销业务细则,以及网上网下发行业务细则、自律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上市公告书指引。
(3)2部持续监管类规则,即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和重大资产重组指引。
(4)7部交易组织和管理类规则,分别是交易规则、融资融券交易细则、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办法、主板和科创板异常交易监控细则、注册制下股票和存托凭证暂不作为股票质押回购和约定购回交易标的证券的通知以及主板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指南。
全面实行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集中发布后,上交所将抓紧对其他业务规则进行整合清理,强化适应性、集成性和协同性,深入推进“简明友好型”规则体系建设。
深交所
发布30部配套业务规则及指南
2月17日,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正式发布30部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配套的业务规则及指南。深交所新闻发言人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本次发布的配套业务规则中,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等10部主要业务规则,自2023年2月1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主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等6部业务实施类规则,同步定向征求了会员及相关市场机构、自律组织的意见。其间,市场各方十分关注、广泛参与,对全面实行注册制给予高度评价,对征求意见的配套业务规则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规则修改完善也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主要涉及进一步优化审核程序、完善发行承销定价配售机制、改善交易机制安排、便利中介机构履职尽责等方面。
截至2月8日,深交所共收到各类市场主体提出与规则相关的具体意见建议141条。深交所高度重视市场主体意见建议,逐一认真研究,进行分类处理。一是在规则修改中予以吸收。征求意见后,吸收采纳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36条,其中回应了相关主体关注相对集中的问题。如优化发行承销定价配售机制,当主板发行网上申购倍数较高时,继续保持新股发行整体向网上投资者倾斜,同时适度调低网下向网上回拨比例,平衡不同投资者合理诉求。又如,完善受理环节的程序和时限要求,新增首发、再融资、重组等申请受理阶段延期补正安排,将相关工作底稿提交时间由5个工作日延长至10个工作日,为中介机构履职尽责提供必要便利。对其他有关意见建议,后续将进一步审慎论证利弊,深入评估实施条件和时机。二是在具体工作中予以采纳。相当一部分意见建议与工作优化改进有关,如进一步明确主板定位的把握标准、提升审核问询的针对性、推进开门办审核等。深交所将采纳这些建议,在后续发行上市审核及持续监管等工作中,认真落实注册制改革要求,改进优化有关工作,不断增强市场各方的获得感。
采写:南都记者 赵唯佳 综合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