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指导意见,建设结构完善的城市充电网络,重点覆盖“两区”和“三中心”
高速服务区、乡镇充电桩全覆盖 广东电动汽车“出得了城,下得了乡”

新能源汽车在深圳前海一处停车场充电。 新华社发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创新融合、安全便捷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广东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情况如何?数据显示,去年1月,广东高速路服务区实现充电桩全覆盖。去年10月,广东公共充电桩实现“乡乡全覆盖”。
《广东省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规划累计建成集中式充电站4500座以上、公共充电桩25万个以上;积极开展车网互动示范,在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珠海建设车网互动充电站V2G示范工程。
进展
乡镇 广东实现乡镇公共充电桩全覆盖
走进惠州市芦洲镇三洲村,红火的“农家乐”旁边停满车辆,其中绿牌的新能源车将近一半。广东电网公司于去年10月建成投运了该镇首个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站,大大方便了周边群众出行游玩,为芦洲镇发展乡村旅游增添了“绿色动力”。
在清远市新马村,“飞霞龙田”生态游项目吸引着络绎不绝的八方游客,广东电网公司在项目出入口专门加装了6台40千瓦直流快充桩和10台7千瓦交流桩,快充、慢充相结合,为旅游观光巴士、客运巴士、私家车等提供充电服务保障。
过去数年来,汽车下乡活动极大地提振了广袤的乡镇市场购车需求,乡镇市场成为拉动我国新能源汽车消费的重要支撑点。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总保有量相对较低。虽然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和销售量快速增长,但充电桩市场发展略显缓慢,尤其是乡镇市场亟须进一步完善。中国充电联盟数据显示,乡镇农村公共充电桩的保有量占比不足5%。
广东省印发的《通知》提出,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科学布局,加快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
2022年10月,随着清远市白沙镇、汕尾市桥冲镇、湛江市调风镇等公共充电站点陆续建成投运,广东省实现所辖1123个乡镇公共充电桩全覆盖,广东全省范围内电动汽车“出得了城,下得了乡,回得了家”成为现实。
10年来,广东积极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加快构建充电服务保障体系,在广东累计投资逾30亿元,在20个地市建设充电站点约4600个,充电桩超过3万台,充电基础设施实现跨越式发展。
公路 充10分钟续航400公里 快充覆盖百余对服务区
今年1月17日,交通集团揭博高速瓦溪服务区(西行)新扩建充电设施经过一个月试运行调试后,首个绿色数字化光储充超级充电站投入运营。
该充电站是在广东高速公路服务区中率先采用全直流微网技术,将光伏、储能、大功率超级充电桩集成一体的智能化充电站。
该充电站配备的最大功率480kW超充桩,可实现超级快充,充电10分钟续航400公里,即充即走,大幅提升充电桩及车位的利用率,极大程度满足高速公路的充电需求。
超级快充较普通快充充电时间可缩短70%以上,得到了超充车主的高度认可与热捧。行走揭博高速的车主陈小姐惊叹:“我以前从汕头来广州,路上经常遇到充电站排长龙的情况,现在有了超充桩,能实现充电十分钟续航400公里,我今天从进入服务区排队到充满电只用了半个小时。”
广东公路沿线、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建设如火如荼。广东省印发的《通知》表示,将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有效覆盖。加快制定各省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分阶段覆盖方案。明确高速公路快充站建设标准规范,将快充站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基础设施范围,加强高速公路快充站项目立项与验收环节管理,做好建设用地和配套电源保障工作。力争到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
截至去年10月,广州南大干线高速服务区建成集“超充、换电、无感”于一体的超级充换电中心,搭载480千瓦超充桩,与当前主流的120千瓦快充桩相比,每台超充桩可提升350%的充电效率。另外,对于有换电需求的新能源车辆,该中心可实现自动泊车进入换电区,2.5分钟快速换电。
截至2022年10月20日,辖内的8000公里高速公路的143对服务区内建成280座充电站,共安装562条直流快充桩,可同时为1124台新能源车提供快速充电服务。
2022年11月10日,广东省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前,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密优化,农村公路沿线有效覆盖,基本形成“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运行维护服务好,群众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广东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布局规划(2020-2035年)》,明确要求已建和规划建设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确保充电桩与服务区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
截至2022年1月15日,广东省高速公路营运的服务区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
小区 新建小区要100%建充电设施
去年9月,广州市民谭小姐订购了一辆新能源汽车。7天后,当谭小姐提车返回小区时,她发现车位上的充电桩已经安装好,可以马上充电。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爆发式增长,充电桩是重要基础设施,我们也推出了‘订车即报装,充电不等待’服务。”广州南沙供电局营销部工作人员说。
这是中国经济大省广东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增长迅猛的一个缩影。
早在2017年,广州市南沙区首个电动汽车充电站已开工建设。而在2022年,广州供电局以南沙为试点,推出了“订车即报装,充电不等待”服务,统建小区充电桩规划数据库,匹配车位信息,解决充电难问题。
2022年9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将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
具体措施方面,在制定既有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政策时,应积极考虑建设改造计划,对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后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为用户创造条件。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
另外,广东探索统建统营等模式,打通建桩堵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正在共同研究编制加快推进居住社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有关政策,推动“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相关商业模式与服务创新,拓展新兴业务、新兴业态。
政策
到2025年建成公共充电桩25万个以上
广东的充电桩建设历程,就像新能源车的制造一样,政策先行,统筹推进。
今年3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出,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出台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地方标准,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免予办理规划、用地、建设许可手续,逐步实现有条件的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充电桩(站)和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今年5月,广东省能源局印发的《广东省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规划累计建成集中式充电站4500座以上、公共充电桩25万个以上;积极开展车网互动示范,在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珠海建设车网互动充电站V2G示范工程。
发展储能产业 建成“粤易充”平台
《方案》提到要大力发展储能产业,建设省新型储能制造业创新中心,推进产学研用协同示范基地和规模化实证基地建设;加强新型储能电池产业化技术攻关,优化锂电池制造、关键材料、系统集成及装备制造、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区域布局等。
广东已建成了全省统一的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服务平台——“粤易充”平台。后续将持续强化平台的智能化管理功能,推动充电服务平台和新能源汽车大数据信息互动,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负荷参与电力系统负荷的削峰填谷,起到蓄能作用。
广东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以来,在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大专项中,已立项快充型动力电池、分布式智能充电、大功率双向车载充电机、锂硫电池、固态电池等5个相关科技项目,财政投入2.1亿元,带动社会投入6.7亿元,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对接入“粤易充”的充电设施补贴
为激励促进建设,广东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力度。2013年-2021年,省能源局、省财政厅共安排奖励资金11.83亿元,有力激发各主体投资建设充换电设施建设热情,对于建成投运、验收合格并于2022、2023年度接入“粤易充”平台的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广东省将继续安排中央和省财政资金2.54亿元、2.78亿元予以支持,稳定市场建设预期。
延伸阅读
国办:到2030年基本建成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
《指导意见》明确五方面任务。一是优化完善网络布局。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和互联互通的城市群都市圈充电网络,加快补齐重点城市之间路网充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结构完善的城市充电网络,重点覆盖“两区”(居住区、办公区)和“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建设有效覆盖的农村地区充电网络,在基础较好的地区根据需要创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
二是加快重点区域建设。在既有居住区加快推进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以城市为单位加快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以“三中心”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等公共停车场为重点加快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三是提升运营服务水平。促进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持续完善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国际化引领能力。
四是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推动配电网智能化改造,加强电动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加快推进快速充换电、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无线充电、光储充协同控制等技术研究,持续优化电动汽车电池技术性能。
五是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压紧压实地方政府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整合:易福红 来源:新华社 南方日报 经济参考报 中国经营报 新京报 界面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