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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50个镇、485个村(社区)入选首批乡村振兴“示范”

蕉岭:改革“三块地”实现“点土成金”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莫郅骅 04-26 01:45

  近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了第一批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名单,同意花都区赤坭镇等50个镇创建广东省乡村振兴示范镇(以下简称“示范镇”),从化区城郊街西和村等485个行政村(社区)创建广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村(以下简称“示范村”)。

  从广东各地市的入选镇村数量看,广州3镇26村、深圳5村(社区)、珠海2镇19村(社区)、汕头2镇23村(社区)、佛山2镇26村(社区)、韶关5镇26村、河源2镇27村、梅州4镇24村、惠州2镇24村、汕尾1镇27村(社区)、东莞5镇7村(社区)、中山2镇7村、江门3镇27村、阳江1镇24村、湛江2镇27村(社区)、茂名3镇27村、肇庆3镇27村(社区)、清远3镇28村(社区)、潮州1镇24村、揭阳2镇27村、云浮2镇27村。

  典型案例

  “点土成金”有高招

  2021年1月,蕉岭县新铺镇成为梅州市唯一入选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级试点,同年5月,梅州市成功申报广东南岭山区韩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自此,新铺镇成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山水保护修复”实施的重点区域,为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和“百千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落地实施创造新空间、释放新动能。而同福村地处新铺县腹地,更是肩负着发展重任。

  在此次公布的广东首批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名单中,新铺镇是50个示范镇之一,同福村也跻身485个示范村名单。日前,南都记者走进新铺镇和同福村,探索其集多个试点于一身后“点土成金”的发展经验。  

  “四田”模式让“小田变大田”  

  同福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曾艳忠介绍,同福村有600多户、2000多村民,全村1000余亩耕地。“以前种植1亩地,一年也就赚1000来块,村民种粮意愿不高,种粮大户也只是赚了自己省下的工钱。”

  这也是新铺镇普遍面临的苦恼,发展转机随着入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级试点而来临。新铺镇副镇长林若文介绍,新铺镇以调田、汇田、增田、聚田的“四田”模式推进农用地整理,大力打造耕地保护集聚区,通过实施垦造水田、补充耕地、耕地恢复、荒地复耕复种等工程,新增耕地面积约1000亩,引导现代化生产要素和经营主体集聚,打造了万亩丝苗米产业园。

  为实现“小田”变“大田”,推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在各个涉农区开展得如火如荼。蕉岭县也结合自身实际,推动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三块地”改革,打造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示范样板。

  同福村积极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前期以村集体作为“中间人”“担保人”集约土地,后续通过“党建+公司+农户+基地”模式,与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湖南农大深度合作,全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创建了5000亩“国家级辣椒产业示范区”。

  建“产业新村”助村级产业升级  

  林若文介绍,新铺镇正以空心村三坑村、发展类村庄同福村为突破口,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在同福村,瞄准闲置低效宅基地,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非资格权人认定、使用以及腾挪转换利用新机制,通过村庄布局规划、制度设计保障等措施,首期拟盘活宅基地60亩,谋划“产业新村”建设。

  为了解决宅基地高效化利用和腾挪利用后的利益分配问题,林若文表示,新铺镇将探索通过非资格权人的认定,给予宅基地再建权利。其中,对于本地户籍且村中有宅的村民,需要通过相关机制认定,以确定继续再建或盘活利用;对于已将户籍转出的村民,若是外来人才引进、返乡创业或对本村有贡献的乡贤,也能够进行非资格权人认定,由村集体商议决定给予他们土地进行宅基地再建。  

  采写:南都记者 莫郅骅

  实习生 谭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