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好生态法规体系“四梁八柱”,以人大实践守护绿美广东
15件生态环保类项目纳入立法规划


广东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任小铁。

2022年12月召开的广东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提出要突出绿美广东引领,高水平谋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绿美广东,法治先行。近年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与监督“两手抓”,通过多部生态环保类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搭起了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同时,在生态环境监督方面频频出手、持续发力,让广东的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绿。
目前,省人大常委会已将15件生态环保类立法项目纳入立法规划,其中一类项目8件。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任小铁在接受南都记者专访时表示,接下来,省人大环资委将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方面深入开展监督,积极发挥各级人大在全面推进美丽广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以高品质生态环境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补齐法规短板 率先将全国生态日写入地方法规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破解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问题的重大制度创新,也是提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治本之策。2024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广东省林长制条例》,广东成为全国第三个专门针对林长制出台地方性法规的省份。
“深入实施林长制,需要法规制度的保障。”任小铁认为,该条例的出台完善了配套工作机制,夯实了林业治理基础,同时,该条例通过明晰各级林长职责,确保林长履责到位,对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锚定“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目标,出台了系列法规,既治当下,也谋长远。
2024年1月起实施的《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率先将全国生态日写入地方性法规,推动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教育。2024年起草的《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旨在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其落地实施也进入了快车道。
“我们通过制定或修订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以及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管理等一批法规条例,正逐步补齐广东生态环境领域的法规短板。”任小铁表示,当前广东已搭起了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
紧扣时代脉搏 与时俱进修订“涉绿”法规
为助力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省人大常委会不仅积极作为“立新法”,也与时俱进“修旧法”。
森林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屏障,是水库、钱库、粮库,更是碳库。广东是林业大省,现有森林面积1.43亿亩,森林覆盖率53.03%,林业产业约占全国十分之一,连续13年位居全国第一。抓好林业管理就是抓住了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牛鼻子”。
2023年6月,新修订的《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这是这部法规从1994年出台,于1997年首次修订后,时隔26年的再一次修订。新修订的条例在总则第一条里,开宗明义写进了“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同时,此次修订将法规大幅扩容,条文数量上由原先的29条增加至67条。
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林进雄表示,修订后的条例认真梳理对照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在概念上、技术上作出全面衔接。“如聚焦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六大行动’,补充完善保障森林质量提升、绿美城乡建设、全民参与绿化等方面内容;围绕提升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治理水平,对落实林长制、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创新造林绿化机制、强化资源保护监管等内容作出规范。”林进雄表示,新修订的条例根据广东省实践,做出诸多探索创新。
除了《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有关城市的“涉绿”法规,也得到了与时俱进地修订。
2023年11月,《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迎来了自2000年实施以来的首次修订。据了解,本次修订加强了规划控制、优化了建设程序、强化了保护管理。新修订的条例,在城市绿化建设和城市古树保护上作出了新的规定,在强调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突出岭南特色的同时,慎用外来物种;在城市古树迁移方面,则明确了需报省政府批准的要求。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自2000年实施以来,未进行过全面修订,部分条款与上位法、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不相适应,已滞后于城市绿化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任小铁说,为推动提升城市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水平,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该条例的修订工作,着力解决其存在的问题。
积极履职行权 瞄准“生态目标”做好“监督文章”
“守护绿美广东,立法和监督,一个也不能少。”任小铁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的有效监督,在水污染治理、自然保护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让广东的天更蓝、水更清。
以水污染监督为例。任小铁表示,为了聚焦做好“水”的文章,省人大常委会已连续8年把开展水污染治理作为每年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重点。
“围绕中心工作和部署,我们也将农村污水治理作为监督重点。”任小铁说,结合落实“百千万工程”,专门听取审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也是人大的监督方式之一。任小铁说,水污染防治监督是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创新完善监督方式方法,打出一套‘组合拳’。”他说,通过频频出手、持续发力,有关水污染治理的监督已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促进了广东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为破解跨界河流污染治理中“九龙治水”难题,广东通过建立四级人大、五级人大代表联动监督机制,并引入第三方评估,使人大监督更有底气、更具公信力。
此外,省人大常委会还在全省14个沿海市“全覆盖”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全面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在人大监督的促进作用下,当前广东省水环境质量连续3年稳步提升,全省149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92.6%,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92.3%,创近年来最好水平。
在做好“监督文章”的同时,也锚定“生态目标”。“下一阶段,我们将按照《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工作要求,推动《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条例》《广东省耕地保护条例》等法规的制定或修订工作。”任小铁说。
统筹:李陵玻
执行统筹:陈杰生 吴璇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朱唯信
制图:朱林(奇域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