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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叫不属于城市噪音”,是“绿美广东”的具象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南都社论 03-22 01:05

  日前,有深圳市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2月底至3月初,龙华区龙华文化广场附近有噪鹃经常啼叫扰民。深圳市规自局龙华局回应,噪鹃属“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其求偶的叫声不属于城市噪音范围,建议该市民调整作息环境,关窗或佩戴耳塞,降低叫声对休息的影响。

  一段常见的市民留言互动,却引来相当数量的网友跟帖,“鸟叫是幸福的烦恼”“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回归自然的感觉是多少钱也买不到的”……看得出来,深圳有关部门的那几句答复很是得到认可。无独有偶,就在3月21日,广州天河区花城广场的一棵树下,聚拢了一群路人抬头观望——树上有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鸺鹠(小猫头鹰)。

  人与自然、城市与动物,究竟该是一种怎样的共处状态,两条来自广深街巷的花絮其实很能说明问题。广州自然观察协会自然教育师池鸿健表示,“只要感觉环境足够安全,猫头鹰是有可能在珠江新城一带栖息的”。能让动物感觉到“环境足够安全”,确实是现代城市难得的努力。

  一边是政府部门“鸟叫不是噪音”的答复,一边是市民在城市CBD抬头围观猫头鹰的场景,现代化城市的人与自然、人与动物的相处本就应当如此和谐。

  回头来看,噪音扰民投诉是很常见的城市治理细节,在面对诸如鸟叫声扰民的个案诉求时,深圳具体接诉部门的这几句应答可以说有理有据、可圈可点。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界定,环境噪声是那些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其最核心的特质在于人类活动导致,而且对“干扰周围生活环境”还有进一步的噪声排放标准。

  作为基层管理部门,对于“鸟叫不是噪音”这个基本常识,可以坦然、公开地答复给市民,其一是有法可依,其二则在于对公众一般共识的信心。相较于那种“凡投诉,必迎合”的处置,这几句答复还是有态度的。毕竟有网友跟帖就提到,“有业主投诉牛蛙把他吵醒了,物业不得不去抓牛蛙”。

  3月14日,广州番禺某小区一条落满黄叶的通道在社交平台引发热议,这幅广州独特的“春日秋景”图就是借由业主群里的一个“先别扫落叶”的建议和物业的成人之美合力促成。“先别扫落叶”,抬头围观猫头鹰,与那些力挺深圳龙华有关部门“鸟鸣不是噪音”的网络跟帖一起,代表了越来越多的现代都市居民对自然、对城市生态环境的感知能力,和对人居环境、人居质量的需求提升。街头巷尾、房前屋后、路边水旁,尽可以成为人与自然共融共生的所在。

  2022年12月,广东省委发布《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为公众勾勒出一幅“林和城相依、林和人相融”的高品质绿美生态环境图景。全省上下几年共同用力,一个看得见、摸得着、有欣喜的绿美广东变得触手可及,城市里的鸟鸣、CBD树上的猫头鹰就是实证。而在具体鲜活的可知可感背后,更是“绿美广东”的扎实步伐:2024年,广东完成林分优化提升215.91万亩、森林抚育提升207.44万亩、新造林抚育160.61万亩;建设高质量水源林77万亩、沿海防护林3.54万亩,培育大径材16.36万亩。

  让广东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更优美,是宏大愿景,更有醉人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