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动车管理政策征求意见,南都民调显示登记上牌呼声高
拟限行区非机动车出行需求待破解


7月13日,广州交警发布《关于调整电动自行车和其他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通行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称《通行通告》)以及《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称《登记通告》),两份通告均自7月13日起至7月22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南都民调中心社会调查与公共舆情研究课题组(下称“课题组”)曾于今年4月18日至28日面向广州市民开展非机动车话题问卷调查,并回收1043份有效问卷。其中问及受访者对广州完善非机动车管理有哪些建议时,“职能部门完善注册登记手续”的呼声最高,达75.46%;其次是“调整市内限行范围”,占比60.79%;希望“进一步规范对快递/外卖电动车的管理”的受访者比例也占59.25%。本次广州交警发布的这两份通告征求意见稿正好对上述建议分别提出了相应方案,限行范围内存量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性管理措施则有待另行公布。
完善非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须凭身份证件登记上牌
关于公众希望完善非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的呼声,本次《登记通告》提出广州市户籍居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外地户籍居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及居住证,可申请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
广州交警还在两份通告的焦点解读中补充,将提供“线上+线下+带牌销售”三种途径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据介绍,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时,市民可以通过线上小程序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证明或进口凭证,填写车辆信息进行预登记,再到线下服务网点交验电动自行车并安装号牌,按照物价部门收费标准缴纳牌证费,即完成电动自行车登记。同时,可以在“带牌销售”网点,直接购买已预登记并安装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可以选择邮寄或在线下服务网点自取的方式,获得车辆行驶证。
调整电动车限行范围:
禁入中心区部分区域
关于问卷调查中受访者提出的“调整市内限行范围”建议,广州交警本次发布的《通行通告》提出将电动自行车限行范围从全市行政区域调整为中心区部分区域。
同时,课题组留意到,广州交警还在对通告的焦点解读中提出,本次划定的限行区域均具有交通运行承担的压力较大、非机动车道缺失问题较为突出、公交线网覆盖率较高、电动自行车交通出行分担率较小等特征。
课题组曾于4月27日下午在市内抽选了寺右新马路、体育西路、康王中路三条道路进行实地调研。这三条道路均在本次《通行通告》划定的限行区域内,确实都存在非机动车道宽度不一、车道被挤占等问题。
在寺右新马路,除靠近五羊新城一段约200米长的非机动车道宽度达到1.5米之外,其余路段的非机动车道宽度都相当窄,只有1.15米至1.2米,仅能容许一辆非机动车行驶。在康王中路,课题组研究员则看到有公交站将非机动车道“打断”,骑行至此的市民只能绕道人行道或机动车道。在体育西路,不少外卖员的电动自行车直接停靠在非机动车道上,本就不宽的车道更加难以通行。
规范快递/外卖电动车管理:
以企业名义登记,仅限配送用途
而在网约配送车辆管理方面,《登记通告》提出网约配送车辆可凭有效材料核发号牌和行驶证,且应当以网约配送企业名义登记,并按网约配送的用途使用,不得交予非本企业人员使用。《通行通告》也提出,已登记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预约通行的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方可在调整后的限行区域内上路行驶。
广州交警在焦点解读中还提到,政策优化调整后,广州市将对网约配送车辆、驾驶人、号牌、所属企业等资料进行信息化登记,预约通行具体措施将另行公布。
拟限行区域内
非机动车出行需求旺盛
课题组还留意到,《通行通告》划定的限行区域主要为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等中心区部分区域。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非机动车出行的需求相当旺盛,在中心城区也有近半受访者表示更惯用电动自行车。
课题组开展的问卷调查中,97.61%的受访者有过在广州骑行非机动车的经历。从骑行频率来看,42.57%的受访者表示几乎每天都会骑行,39.41%每周有几天会骑行,11.41%表示偶尔会骑行,仅4.22%表示很少会骑行。从骑行习惯来看,45.06%的受访者更习惯骑行自行车,52.16%更常骑行电动自行车。具体到不同区域,除了越秀、荔湾外,其余各区均有过半受访者表示更惯用电动车。
问及电动自行车的主要用途,72.06%的受访者表示自己主要用于买菜、购物等日常场景,47.79%用于上班通勤,44.12%用于接送孩子,26.29%用于送外卖、装载货物等工作需要,也有18.93%表示会在外出游玩时骑行电动车。
4月27日下午,课题组在寺右新马路、体育西路、康王中路三条道路进行车流量调研。虽然调研期间在下小雨,但晚高峰时段的非机动车车流量依然较高。其中,在晚高峰时段的康王中路南往北方向,研究员甚至记录到非机动车的车流量略高于机动车。由此可见,相当多市民日常依赖非机动车作为出行工具。
针对市民已经购买使用的存量电动自行车,广州交警在焦点解读中表示,政策优化调整后,广州市将对限行范围内存量电动自行车采取过渡性管理措施(具体措施另行公布)。比如,可考虑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内,电动自行车可在“除主干道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置的严管路段以外的路段”临时通行。
职能部门如何在过渡期内引导限行范围内公众选择其他出行方式,在加强非机动车管理和满足公众出行需求之间取得平衡,或许仍有待相关政策进一步优化。
广州交警本次发布的两份通告均为征求意见稿。广大市民可在2021年7月13日至22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信函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726号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公众意见征集组”收;
电子邮件:gzga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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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出品:南都民调中心
项目监制:谢斌 张纯
项目主持/执行:南都研究员 李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