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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深入推进湾区市场准入规则衔接

便利港澳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湾区更好合理流动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肖韵蕙 03-04 00:00

  广东将抢抓“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机遇,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准入规则衔接。 南都拍客 张业斌

  “截至2月28日,广东省实有市场主体达到1538.35万户,继续稳居全国第一(约占全国的十分之一)。”2月28日,在广东省贯彻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文献表示。

  市场主体的活力离不开条例的支持,南都记者了解到,我国制定出台的首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创业创新和公平竞争提供了法治保障,标志着我国登记注册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允许市场主体歇业按下“暂停键”允许选择“轻松退”

  

  此次《条例》有何亮点?据悉,《条例》实施后,广东在便利登记注册方面实施经营范围规范化,市场主体可以像“查字典”一样便利查询有关经营项目的规范表述,并直接使用该规范条目申请经营范围。规范条目实行全国统一标准、动态更新管理。

  此外,《条例》实施后,允许市场主体经营期限自约定,市场主体经营期限可以约定为长期,也可以约定一定期限,按规定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即可。

  同时,允许市场主体歇业按下“暂停键”,允许市场主体向登记机关办理歇业备案后自主决定歇业,歇业最长期限不能超过3年,给予缓冲期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允许市场主体选择简易注销“轻松退”,最大程度地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注销难”问题。

  

  加强信用监管 依法实行市场主体登记限制或禁入

  

  针对“被法人”“被股东”等身份被冒用登记等问题,《条例》实施后,广东在防治冒名登记和治理虚假登记上,将对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依法予以查处。

  《条例》实施后,将加强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共享,对登记事项信息和市场主体年报信息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公示,推动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

  此外,《条例》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强信用监管,对信用水平低、风险程度高的市场主体增加监管抽查频次。市场主体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特别是虚假登记相关责任人,依法实行市场主体登记限制或禁入,同时推送相关部门,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推进粤港澳准入规则对接 加快建立高度便利的市场准入制度

  

  据悉,广东高度重视《条例》出台实施,统筹兼顾“稳”和“进”,全力抓好《条例》贯彻落实。一是在“稳”的方面,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稳定市场主体发展预期,增强企业获得感。广东将加强登记注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统筹推进“证照分离”与“一照通行”改革,推进市场主体退出改革。

  二是在“进”的方面,推进粤港澳准入规则对接,加快建立高度便利的市场准入制度。广东将抢抓“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机遇,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准入规则衔接。全力支持广州、深圳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加快健全广东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研究大湾区市场主体发展状况和规律,便利港澳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湾区更好合理流动。

  据悉,《条例》实施后,省政数局将结合广州、深圳全国营商环境试点工作,持续深化“粤系列”平台应用,丰富“扫码亮证”“一证通办”“无感通办”等应用场景,大力支持“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税务部门在企业开办方面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实现线上申请、线上核验、一次办结,在市场退出方面,持续优化税务注销程序。新办纳税人“套餐”和税务注销可享受“非接触”“不见面”服务。

  

  商事制度改革后 广东市场主体总量增长到1538.35万户

  

  《条例》是对近年来广东等省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改革成果的固化,响应了市场主体的共性需求,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2012年以来,广东持续深化改革,率先试点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获国务院肯定和推广;借鉴国际先进规则,实现企业开办“一表填报、一天办结”;大力精简审批事项,率先实现“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和地域全覆盖;创新市场退出制度,打通企业退出堵点痛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大力实施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

  据了解,广东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歇业登记、“一网通办”等多项改革成果为《条例》所吸收,上升为国家顶层设计。市场主体“实名登记”“简易注销”等成熟的改革举措以法规形式得以固化。

  截至2月28日,广东市场主体总量从商事制度改革前的500万户,迅猛增长到目前的1538.35万户,继续稳居全国第一(约占全国的十分之一),承载了7000多万人就业的基本盘;企业活跃度超过74%;每千人拥有企业54户,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最高水平。

  

  荔湾首个享受“休眠”政策红利的企业出现了

  “受疫情影响,公司业务受冲击比较大,各项业务处于停滞状态,我们本打算办理企业注销,又舍不得注销苦心经营的品牌,了解到荔湾区出台的新政策后就马上来办理歇业备案了……”近日,广东一家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在荔湾区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企业歇业备案时深有感触。据介绍,该公司是荔湾区提供歇业服务实施以来首个享受“休眠”政策红利的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管局针对部分市场主体暂时面临短期经营困难,但仍迫切希望保留住市场主体地位的强烈诉求,在全市率先为市场主体提供歇业服务,打破了“一刀切”式注销退市模式。从2022年2月22日起,荔湾区的市场主体可以多次申请歇业,也可以提前终止歇业,最长歇业时限为3年。

  记者了解到,有部分中小企业主法律意识较淡薄,企业不再经营以后既不办理注销,也不再报送年度报告。而连续两年未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将面临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其法定代表人再次创业时将遇到障碍。荔湾区率先在全市推出歇业服务,目的就是为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一个缓冲性的制度选择,既能通过歇业降低其运营成本,保障其合法权益,又能为市场主体留足更充分的生存发展空间,量身定制个性化扶持措施,助力其蓄势再发,从而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业创新动力。

  

  采写:南都记者 肖韵蕙 见习记者 冯家钜 通讯员 粤市监 穗市监 朱雯 欧婉莹